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上半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服务项目
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上半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上半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2. 采购范围2.1 采购范围:对公司6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竞标人可现场踏勘。不划分标段。 2.2 功能用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2.3 服务(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2.4 项目(服务)地点: (略) 。2.5 标准及规模:对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2.6 主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相关要求。 2.7 报价方式:1轮报价。2.8 最高限价:9.*元人民币(含税)。 2.9 公告发布地址: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搜索。(如网站无法显示,请及时拨打:*,请求客服处理,如第二天未处理好,请继续打客服电话处理,客服电话较为繁忙,请耐心等待并多次拨打。)2.10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对报废机动车确认无异议后,2日内将报废机动车回收合同价款汇入招标方指定银行账户。 2.11交货状态要求:包装应符合国家绿色包装要求,使用可循环、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 2.12竞标人可现场踏勘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完毕后,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一式六联),并协助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工作。" |
项目单位: | (略)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 竞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2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2.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3.2.2具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3.2.3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2023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可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3.2.4 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开始日,报名响应的供应商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资格;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开始日,报名响应的供应商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3.2.5 报名响应的供应商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采购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孙哲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万子婧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其他: | 无 |
项目名称: | 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上半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2. 采购范围2.1 采购范围:对公司6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竞标人可现场踏勘。不划分标段。 2.2 功能用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2.3 服务(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2.4 项目(服务)地点: (略) 。2.5 标准及规模:对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2.6 主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相关要求。 2.7 报价方式:1轮报价。2.8 最高限价:9.*元人民币(含税)。 2.9 公告发布地址: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搜索。(如网站无法显示,请及时拨打:*,请求客服处理,如第二天未处理好,请继续打客服电话处理,客服电话较为繁忙,请耐心等待并多次拨打。)2.10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对报废机动车确认无异议后,2日内将报废机动车回收合同价款汇入招标方指定银行账户。 2.11交货状态要求:包装应符合国家绿色包装要求,使用可循环、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 2.12竞标人可现场踏勘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完毕后,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一式六联),并协助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工作。" |
项目单位: | (略)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 竞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2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2.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3.2.2具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3.2.3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2023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可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3.2.4 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开始日,报名响应的供应商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资格;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开始日,报名响应的供应商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3.2.5 报名响应的供应商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采购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孙哲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万子婧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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