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创新服务展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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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创新服务展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创新服务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创新服务展

预算编号: 00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创新服务展

数量:*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以“服务长三角区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为主题进行布展,包括视频、灯光、音响、多媒体等电子设备设施的安装、集成并调试服务,以及多媒体、主题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等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方检验验收。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 09:00:00-12:00:00 ,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http://**.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http://**.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4号楼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瑶

电 话:021-*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创新服务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创新服务展

预算编号: 00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创新服务展

数量:*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以“服务长三角区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为主题进行布展,包括视频、灯光、音响、多媒体等电子设备设施的安装、集成并调试服务,以及多媒体、主题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等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方检验验收。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 09:00:00-12:00:00 ,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http://**.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http://**.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4号楼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瑶

电 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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