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技师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技师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校方责任保险项目
2.项目编号:HNJS-CS-*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元/生/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7]35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在校期间责任风险,现为在校学生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每年参保规模随招生规模略有浮动(每年根据具体参保人数据实结算)。
5.2服务需求:责任限额:校方责任保险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元(医疗费*),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元;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元。
5.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2年;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要求,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与项目内容相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为近一年新成立企业,可以提供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日期为2023年7月份(含)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所属日期为2023年7月份(含)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 (略) 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唯一合法有效授权书,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24日至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下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2.本次磋商文件以电子方式获取:指定邮箱:*@*26.com
3.拟参加供应商,请于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邮件名称“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为名发送(例: (略) XXXXX项目+XXX公司),审核通过后,磋商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内。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供应商补齐后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未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按要求发送邮件的,将不予受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校区教学楼104室。
2.递交方式: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磋商单位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惠 (略) 26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371-*
项目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略)
2024年04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校方责任保险项目
2.项目编号:HNJS-CS-*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元/生/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7]35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在校期间责任风险,现为在校学生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每年参保规模随招生规模略有浮动(每年根据具体参保人数据实结算)。
5.2服务需求:责任限额:校方责任保险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元(医疗费*),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元;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元。
5.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2年;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要求,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与项目内容相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为近一年新成立企业,可以提供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日期为2023年7月份(含)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所属日期为2023年7月份(含)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 (略) 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唯一合法有效授权书,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24日至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下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2.本次磋商文件以电子方式获取:指定邮箱:*@*26.com
3.拟参加供应商,请于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邮件名称“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为名发送(例: (略) XXXXX项目+XXX公司),审核通过后,磋商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内。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供应商补齐后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未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按要求发送邮件的,将不予受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校区教学楼104室。
2.递交方式: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磋商单位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惠 (略) 26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371-*
项目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略)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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