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元市公司视频拍摄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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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元市公司视频拍摄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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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鑫森 (略) (略) (略) 公司委托, (略) (略) 公司视频拍摄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SJS*-059

2.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视频拍摄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3.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 (略)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视频拍摄制作(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是否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日至**日09:30时- 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鑫森 (略) ( (略) 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6)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四川招投标网、 (略) 外网。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至**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 (略) 利州区莲花路1 (略) (略) 公司 6楼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地址: (略) 利州区莲花路186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083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6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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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鑫森 (略) (略) (略) 公司委托, (略) (略) 公司视频拍摄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SJS*-059

2.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视频拍摄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3.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 (略)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视频拍摄制作(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是否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日至**日09:30时- 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鑫森 (略) ( (略) 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6)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四川招投标网、 (略) 外网。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至**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 (略) 利州区莲花路1 (略) (略) 公司 6楼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地址: (略) 利州区莲花路186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083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6

联 系 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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