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医院耳鼻喉综合治疗台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安市医院耳鼻喉综合治疗台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医疗车,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货物/设备/医疗设备/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11: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E-mail:*@*63.com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赛岐镇王厝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温/0593-* | ||
附件: | |||
附件1 | 询价通知书领取确认函.docx |
项目概况
(略)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JFA-*
项目名称: (略)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含治疗椅) | 1 | * | 套 | 工业 | 否 |
高频振动排痰机 | 1 | * | 台 | 工业 | 否 | |
抢救车 | 2 | * | 台 | 工业 | 否 | |
治疗车 | 6 | * | 台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只接受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 认证的(如3C认证、国家强制节能产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3)、财务状况报告特别说明:供应商尚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获取询价通知书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手续: ①直接至我司办理;须至我司填写询价通知书购买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 ②供应商通过邮箱形式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邀请书的要求,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 (略) 领取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 (略) 邮箱(邮箱:*@*63.com,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安支行
账号:**
2、投标保证金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户全称: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福安支行
帐 号:*99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赛岐镇王厝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
联系方式:小温/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温
电 话: 0593-*/E-mail:*@*63.com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医疗车,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货物/设备/医疗设备/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11: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E-mail:*@*63.com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赛岐镇王厝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温/0593-* | ||
附件: | |||
附件1 | 询价通知书领取确认函.docx |
项目概况
(略)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JFA-*
项目名称: (略)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含治疗椅) | 1 | * | 套 | 工业 | 否 |
高频振动排痰机 | 1 | * | 台 | 工业 | 否 | |
抢救车 | 2 | * | 台 | 工业 | 否 | |
治疗车 | 6 | * | 台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只接受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 认证的(如3C认证、国家强制节能产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3)、财务状况报告特别说明:供应商尚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获取询价通知书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手续: ①直接至我司办理;须至我司填写询价通知书购买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 ②供应商通过邮箱形式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邀请书的要求,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 (略) 领取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 (略) 邮箱(邮箱:*@*63.com,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安支行
账号:**
2、投标保证金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户全称: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福安支行
帐 号:*99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赛岐镇王厝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B201
联系方式:小温/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温
电 话: 0593-*/E-mail:*@*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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