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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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开标时间 **日 15:00
开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 (略) ( (略) 新华西街232号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绝接收。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娜、王姿匀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鸿睿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新华西街232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肖娜、王姿匀 、0951-*、*

项目概况

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XSX-2024-08

项目名称: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NXSX-2024-08

项目名称: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科学构建符合宁夏地域特色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及保护成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制订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细则,并对宁夏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生态系统受损情况进行评估,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支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监测评估、反馈纠错、监督考核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完成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第(3)至(6)项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 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在网页自行下载投标报名表,并将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中的(1)至(7)*@*26.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1)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2)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子接受。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方式:邮箱发送电子版文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 (略) ( (略) 新华西街232号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新华西街232号4楼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鸿睿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娜、王姿匀

电话:0951-*、*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完成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投标单位在网页自行下载投标报名表,并将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中的(1)至(9)*@*26.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 (略) ( (略) 新华西街232号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孙鸿睿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新华西街232号4楼            

联系方式:肖娜、王姿匀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娜、王姿匀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开标时间 **日 15:00
开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 (略) ( (略) 新华西街232号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绝接收。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娜、王姿匀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鸿睿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新华西街232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肖娜、王姿匀 、0951-*、*

项目概况

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XSX-2024-08

项目名称: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NXSX-2024-08

项目名称: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科学构建符合宁夏地域特色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及保护成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制订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细则,并对宁夏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生态系统受损情况进行评估,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支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监测评估、反馈纠错、监督考核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完成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第(3)至(6)项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 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在网页自行下载投标报名表,并将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中的(1)至(7)*@*26.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1)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2)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子接受。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方式:邮箱发送电子版文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 (略) ( (略) 新华西街232号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新华西街232号4楼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鸿睿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娜、王姿匀

电话:0951-*、*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完成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投标单位在网页自行下载投标报名表,并将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中的(1)至(9)*@*26.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 (略) ( (略) 新华西街232号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孙鸿睿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新华西街232号4楼            

联系方式:肖娜、王姿匀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娜、王姿匀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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