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购买生产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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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购买生产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购买生产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编号:GSZBDL-BH-2024006)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4月23日)
------本文已被阅读14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购买生产监督协管服务
项目编号:GSZBDL-BH-*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仟整(¥*.00)
最高限价金额:点击查看>>万*仟整(¥*.00)
采购内容:购买生产监督协管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和说明;
采购金额(¥*.00元)含派遣人员劳务薪酬、国家规定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和费用、派遣人员管理服务费、派遣人员其他服务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广西 (略) ( (略) (略) 72号同开大厦六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一:现场购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携带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处购买。
方式二:邮寄购买:如选择邮寄购买,请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邮购款汇款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q.com邮箱,资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如需邮寄纸质版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每本另加邮费50元。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供应商如需开具发票时,请提供供应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购采购文件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 (略) 第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5 0159 4151 0000 1812
获取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购买。已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 (略) ( (略) (略) 72号同开大厦六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
地点:广西 (略) ( (略) (略) 72号同开大厦六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澄清、证明或磋商的有关要求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磋商或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以及磋商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评审当天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磋商或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评审小组会通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报价、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广西 (略) 第六分公司,银行账号:4505 0159 4151 0000 181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3、网上查询地址:采 (略) (http://)、广西 (略) 网(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广西华盛集团北海 (略)
地址: (略) 银海区平阳镇银滩大道666号
联系人:宾女士
联系方式:0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72号同开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邓工 0771-*
广西华盛集团北海 (略)
2024年4月23日
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购买生产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编号:GSZBDL-BH-2024006)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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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购买生产监督协管服务
项目编号:GSZBDL-BH-*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仟整(¥*.00)
最高限价金额:点击查看>>万*仟整(¥*.00)
采购内容:购买生产监督协管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和说明;
采购金额(¥*.00元)含派遣人员劳务薪酬、国家规定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和费用、派遣人员管理服务费、派遣人员其他服务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广西 (略) ( (略) (略) 72号同开大厦六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一:现场购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携带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处购买。
方式二:邮寄购买:如选择邮寄购买,请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邮购款汇款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q.com邮箱,资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如需邮寄纸质版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每本另加邮费50元。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供应商如需开具发票时,请提供供应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购采购文件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 (略) 第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5 0159 4151 0000 1812
获取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购买。已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 (略) ( (略) (略) 72号同开大厦六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
地点:广西 (略) ( (略) (略) 72号同开大厦六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澄清、证明或磋商的有关要求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磋商或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以及磋商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评审当天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磋商或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评审小组会通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报价、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广西 (略) 第六分公司,银行账号:4505 0159 4151 0000 181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3、网上查询地址:采 (略) (http://)、广西 (略) 网(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广西华盛集团北海 (略)
地址: (略) 银海区平阳镇银滩大道666号
联系人:宾女士
联系方式:0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72号同开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邓工 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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