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药都综合服务集团客运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药都综合服务集团客运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鸿 (略) 受辽宁药都 (略) 委托,为辽宁药都综合服务集团客运车辆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项目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药都综合服务集团客运车辆购置项目
2、项目单位:辽宁药都 (略)
3、交货地点:本溪经济开发区滨河工业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约*元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年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进行交付(采购方发出的正式书面供货通知起50天内送达到指定地点)
6、招标范围:城市客车(纯电动客车)采购,投标企业还须为招标人提供项目融资企业。
序号 | 车型 | 预计采购 总数量 | 首批采 购数量 | 其他 |
1 | 5.9 (略) 客车 | 30 | 10 | 招标人按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按实际采购数量支付车款,其他具体要详见招标文件。 |
2 | 6.6 (略) 客车 | 5 | / | |
3 | 8 (略) 客车 | 10 | 10 | |
4 | 8.5 (略) 客车 | 5 | / | |
5 | 10.5 (略) 客车 | 25 | / | |
6 | 11米纯电动客车 | 25 | 6 |
7、技术性能指标:达到现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行业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的;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名:辽宁鸿 (略)
开户行: (略) 本溪平山支行
账号:1111 0801 0200 0003 534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
2、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天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鸿 (略) ( (略) 明山区华 夏街玉龙湖52-5栋)
(4)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一套,缺一不予受理;报名资料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合格的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审定。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形式:开标现场纸质开标;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 (略) (略) 101号);
六、其他要求:
1、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药都 (略)
地址:本溪经济开发区滨河工业区
联系人:樊中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华街玉龙湖52-5栋
联系人:姜经理
电话:*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3日
招标公告
辽宁鸿 (略) 受辽宁药都 (略) 委托,为辽宁药都综合服务集团客运车辆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项目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药都综合服务集团客运车辆购置项目
2、项目单位:辽宁药都 (略)
3、交货地点:本溪经济开发区滨河工业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约*元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年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进行交付(采购方发出的正式书面供货通知起50天内送达到指定地点)
6、招标范围:城市客车(纯电动客车)采购,投标企业还须为招标人提供项目融资企业。
序号 | 车型 | 预计采购 总数量 | 首批采 购数量 | 其他 |
1 | 5.9 (略) 客车 | 30 | 10 | 招标人按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按实际采购数量支付车款,其他具体要详见招标文件。 |
2 | 6.6 (略) 客车 | 5 | / | |
3 | 8 (略) 客车 | 10 | 10 | |
4 | 8.5 (略) 客车 | 5 | / | |
5 | 10.5 (略) 客车 | 25 | / | |
6 | 11米纯电动客车 | 25 | 6 |
7、技术性能指标:达到现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行业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的;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名:辽宁鸿 (略)
开户行: (略) 本溪平山支行
账号:1111 0801 0200 0003 534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
2、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天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鸿 (略) ( (略) 明山区华 夏街玉龙湖52-5栋)
(4)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一套,缺一不予受理;报名资料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合格的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审定。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形式:开标现场纸质开标;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 (略) (略) 101号);
六、其他要求:
1、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药都 (略)
地址:本溪经济开发区滨河工业区
联系人:樊中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华街玉龙湖52-5栋
联系人:姜经理
电话:*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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