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社会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级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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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社会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级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民政文旅体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作用,根据《 (略) 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略) 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略) 关于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 (略) 民政局 (略) 财 (略) 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的通知》和《 (略) 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 (略) 级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分类。本次可申报的项目分为助残惠童类、为老服务类、社会救助类、其他社会公益服务类等四大类,共43个项目(含平行项目),其中为老服务类项目11个,社会救助类项目17个,助残惠童类项目10个,其他社会公益服务类项目5个(详见附件1)。

2.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 (略) 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3.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包括项目简介和目标、主要服务对象、项目主要活动和基本产出、资助资金、项目周期、申报条件和项目实施地等。查看或申报项目,请登录“杭州民生公益服务网”(http://**,以下简称“民生公益网”)内《20 (略) 市级公益创投项目发布表》。

4.项目管理。项目资助资金和自愿自筹配套的项目资金要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项目实施情况须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估。

5.项目周期。项目自**日开始,于**日前结项,5月10日开始项目结项检查、绩效评估(具体工作另发通知)。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1.**日前已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

2.2021 (略) 、区(县、市)等创投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合格;

3.近两年来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4.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5.有承接公益创投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和专业团队,有较好执行项目的能力;

6.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7.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8.申报单位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以缴纳社保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项目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 (略) 民政局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2022、2023年底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2024年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提供2024年3月底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2. (略) 、区(县、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需提交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附年检纪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和2023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负责人简历及项目专职工作人员的与项目相关的有效资质证书。 (略) 级项目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应提供2024年3月底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保清单);

4.2022年以来未被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的承诺书;

5.有项目配套资金的,提供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承诺书;

6.有公益创投相关项目业绩的,请主动提供2021年以来的公益项目有效合同或协议等(不多于3个,并附项目结项评价结论);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资助:

(1)申报单位已建立党的组织;

(2)有自筹或配套资金达资助资金10%以上的;

(3)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及以上的(有效期内);

(4)其它符合优先资助条件等。

8.在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保障条件。

符合以上情形的,项目申报时应一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四、申报和评审

1.网上填报。申报项目单位应登录“民生公益网”,网上填写并提交《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申报书》电子稿等材料。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8日上午12:00止。网上未注册的应先完成注册。我局将于4月29日上午9:30通过“钉钉”(群号:*,*,*)举办本次创投项目网络直播推介会。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应5月9日17:00前将已填报完整的《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申报书》和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材料 (略) 民政局(文三路3 (略) 民政局辅楼二楼2208室)。

3.资格预审。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单位报送的基本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业务范围与项目的契合度等进行预审。

有以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021年以来,承接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等检查评估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的;申报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时弄虚作假的;承接的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因自身原因终止的;有承接过与国家法规政策或非营利组织宗旨相抵触的项目和活动等。

4.项目评审。已发布的单个项目(含平行项目)有效申报单位数量少于3家的,该项目将取消。自愿自筹配套的项目资金应有相对应的、额外增加的提升、深化或拓展本项目相关的、明确的、可量化的活动和产出(与项目发布表中主要活动和基本产出不能重复)。自愿自筹的项目配套资金纳入评审范围。

5.项目承接。采取竞争选择、优中选优方式,资助有一定服务能力和要求的社会组织承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通过评审承接项目一般不超过1个,项目落地富阳、桐庐、临安、建德、淳安五区、县(市)的项目可视情适当放宽,但最多承接项目不超过2个。

项目评审和项目承接等工作另发通知。

五、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每个社会组织最多可申报3个项目。

2.严禁围标。项目评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禁关联单位围标串标,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项目实施。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承接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申报风险。一是各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务必按时线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尤其要规避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24小时,可能产生因系统繁忙导致申报不成功的风险。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或材料缺失的视同未申报成功、自动放弃,其结果、责任自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社会福利服务类项目:王老师,0571-*;为老服务类项目:戚老师,0571-*;社会救助类项目:汪老师,0571-*;其他服务类项目:徐老师,0571-* ;综合咨询服务及网络技术咨询服务:贾老师,*。

附件:1.20 (略) 市级公益创投项目发布汇总表.wps

2. (略)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申报书.wps

3.20 (略) 市本级公益创投项目发布表.docx

(略) 民政局办公室

**日


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民政文旅体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作用,根据《 (略) 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略) 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略) 关于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 (略) 民政局 (略) 财 (略) 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的通知》和《 (略) 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 (略) 级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分类。本次可申报的项目分为助残惠童类、为老服务类、社会救助类、其他社会公益服务类等四大类,共43个项目(含平行项目),其中为老服务类项目11个,社会救助类项目17个,助残惠童类项目10个,其他社会公益服务类项目5个(详见附件1)。

2.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 (略) 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3.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包括项目简介和目标、主要服务对象、项目主要活动和基本产出、资助资金、项目周期、申报条件和项目实施地等。查看或申报项目,请登录“杭州民生公益服务网”(http://**,以下简称“民生公益网”)内《20 (略) 市级公益创投项目发布表》。

4.项目管理。项目资助资金和自愿自筹配套的项目资金要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项目实施情况须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估。

5.项目周期。项目自**日开始,于**日前结项,5月10日开始项目结项检查、绩效评估(具体工作另发通知)。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1.**日前已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

2.2021 (略) 、区(县、市)等创投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合格;

3.近两年来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4.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5.有承接公益创投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和专业团队,有较好执行项目的能力;

6.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7.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8.申报单位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以缴纳社保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项目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 (略) 民政局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2022、2023年底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2024年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提供2024年3月底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2. (略) 、区(县、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需提交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附年检纪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和2023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负责人简历及项目专职工作人员的与项目相关的有效资质证书。 (略) 级项目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应提供2024年3月底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保清单);

4.2022年以来未被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的承诺书;

5.有项目配套资金的,提供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承诺书;

6.有公益创投相关项目业绩的,请主动提供2021年以来的公益项目有效合同或协议等(不多于3个,并附项目结项评价结论);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资助:

(1)申报单位已建立党的组织;

(2)有自筹或配套资金达资助资金10%以上的;

(3)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及以上的(有效期内);

(4)其它符合优先资助条件等。

8.在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保障条件。

符合以上情形的,项目申报时应一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四、申报和评审

1.网上填报。申报项目单位应登录“民生公益网”,网上填写并提交《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申报书》电子稿等材料。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8日上午12:00止。网上未注册的应先完成注册。我局将于4月29日上午9:30通过“钉钉”(群号:*,*,*)举办本次创投项目网络直播推介会。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应5月9日17:00前将已填报完整的《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申报书》和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材料 (略) 民政局(文三路3 (略) 民政局辅楼二楼2208室)。

3.资格预审。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单位报送的基本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业务范围与项目的契合度等进行预审。

有以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021年以来,承接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等检查评估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的;申报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时弄虚作假的;承接的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因自身原因终止的;有承接过与国家法规政策或非营利组织宗旨相抵触的项目和活动等。

4.项目评审。已发布的单个项目(含平行项目)有效申报单位数量少于3家的,该项目将取消。自愿自筹配套的项目资金应有相对应的、额外增加的提升、深化或拓展本项目相关的、明确的、可量化的活动和产出(与项目发布表中主要活动和基本产出不能重复)。自愿自筹的项目配套资金纳入评审范围。

5.项目承接。采取竞争选择、优中选优方式,资助有一定服务能力和要求的社会组织承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通过评审承接项目一般不超过1个,项目落地富阳、桐庐、临安、建德、淳安五区、县(市)的项目可视情适当放宽,但最多承接项目不超过2个。

项目评审和项目承接等工作另发通知。

五、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每个社会组织最多可申报3个项目。

2.严禁围标。项目评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禁关联单位围标串标,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项目实施。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承接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申报风险。一是各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务必按时线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尤其要规避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24小时,可能产生因系统繁忙导致申报不成功的风险。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或材料缺失的视同未申报成功、自动放弃,其结果、责任自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社会福利服务类项目:王老师,0571-*;为老服务类项目:戚老师,0571-*;社会救助类项目:汪老师,0571-*;其他服务类项目:徐老师,0571-* ;综合咨询服务及网络技术咨询服务:贾老师,*。

附件:1.20 (略) 市级公益创投项目发布汇总表.wps

2. (略)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申报书.wps

3.20 (略) 市本级公益创投项目发布表.docx

(略) 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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