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铁院两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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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铁院两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4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略) 工程 (略) 两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 (略) 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两校区摆放自动售货柜39 台进行运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工程 (略) 两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工程 (略) 两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9)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 2024 年04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邮寄;地点: (略) (略)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售价:*(人民币),售后不退;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金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工程 (略) 监督检查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东段1 号

联系人:张幸

电话:09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

联系人:王葱葱、王琦、张宇

电话:029-*-841

电子邮件:*@*q.com


(招标编号:*-04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略) 工程 (略) 两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 (略) 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两校区摆放自动售货柜39 台进行运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工程 (略) 两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工程 (略) 两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9)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 2024 年04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邮寄;地点: (略) (略)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售价:*(人民币),售后不退;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金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工程 (略) 监督检查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东段1 号

联系人:张幸

电话:09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1111 号莱安中心 T6-15 层

联系人:王葱葱、王琦、张宇

电话:029-*-841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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