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监督考核系统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监督考核系统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NXSZB*WX
项目名称: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监督考核系统维护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1.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监督考核系统功能维护。包括对数据统计、查询、车辆监控、GIS地图支撑、监督考核、系统管理等功能的维护,确保系统功能高效可用。
2.重点营运车辆微信动态监管子系统功能维护。包括对车辆信息统计、查询、实时监控等功能的维护,确保系统相关功能高效可用。
3.支撑类系统软件的运行维护。包括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升级维护、故障处理和安全管理。
4.数据库维护。包括数据备份与安全管理。
5.数据交换管理子系统维护。
6.系统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
7.数据交换接口维护。需提供满足危险品系统对接调取数据的相关接口应用以及维护服务。
8.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监督考核系统农村客运监管子系统功能维护。包括对农客车辆信息统计、查询、实时监控等功能的维护,确保系统功能高效可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4月24日至2024 年4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将获取文件材 (略) 邮箱并电话通知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 (略) ( (略) 皇姑区陵园街12*-1号辽宁星烁招标会议室)
时间:2024年5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皇姑区陵园街12*-1号辽宁星烁招标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略) 邮箱并电话联系获取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和平 (略) 18*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陵园街12*-1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抚顺分公司
账号: 2960 7794 4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鸣
电 话:*
项目编号:LNXSZB*WX
项目名称: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监督考核系统维护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1.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监督考核系统功能维护。包括对数据统计、查询、车辆监控、GIS地图支撑、监督考核、系统管理等功能的维护,确保系统功能高效可用。
2.重点营运车辆微信动态监管子系统功能维护。包括对车辆信息统计、查询、实时监控等功能的维护,确保系统相关功能高效可用。
3.支撑类系统软件的运行维护。包括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升级维护、故障处理和安全管理。
4.数据库维护。包括数据备份与安全管理。
5.数据交换管理子系统维护。
6.系统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
7.数据交换接口维护。需提供满足危险品系统对接调取数据的相关接口应用以及维护服务。
8.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监督考核系统农村客运监管子系统功能维护。包括对农客车辆信息统计、查询、实时监控等功能的维护,确保系统功能高效可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4月24日至2024 年4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将获取文件材 (略) 邮箱并电话通知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 (略) ( (略) 皇姑区陵园街12*-1号辽宁星烁招标会议室)
时间:2024年5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皇姑区陵园街12*-1号辽宁星烁招标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略) 邮箱并电话联系获取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和平 (略) 18*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陵园街12*-1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抚顺分公司
账号: 2960 7794 4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鸣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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