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城镇供水定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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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城镇供水定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本事项信息进行公示,以听取各方意见。


一、事项名称


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城镇供水定价


二、定价方案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级年用水量为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以下1.50元/立方米;第二级年用水量为180-240立方米(含240立方米)2.25元/立方米;第三级年用水量为240立方米以上4.5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商业(经营服务业)3.20元/立方米,大众浴池6.0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桑拿洗浴、洗车、经营性游泳池12.00元/立方米,临时用水(建筑用水)6.00元/立方米。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级年用水量为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以下1.50元/立方米;第二级年用水量为180-240立方米(含240立方米)2.25元/立方米;第三级年用水量为240立方米以上4.5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商业(经营服务业)3.10元/立方米,大众浴池6.0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桑拿洗浴、洗车、经营性游泳池12.00元/立方米,临时用水(建筑用水)6.00元/立方米。

原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部队、幼儿园、 (略) 、 (略) (略) 市政策规定应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按1.88元/立方米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00元/立方米。国家、省、市有明确政策规定的,价格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对象范围

水价定价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周边居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等。


2.主要征求内容

(1)您是否同意本次水价定价的实施。

(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支出的影响情况。

(3)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大连大地 (略) 依法开展,本公告为评估工作的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体对该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分析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告上述项目信息。项目周边的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有何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十个工作日)内向大连大地 (略) 反映。


五、公示周期


**日至5月9日。


六、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宋骏

联系电话:0411-*


评估单位:大连大地 (略)

联系人:吴晓斯、杨斌

联系电话:0411-*

邮箱:*@*63.com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本事项信息进行公示,以听取各方意见。


一、事项名称


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城镇供水定价


二、定价方案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级年用水量为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以下1.50元/立方米;第二级年用水量为180-240立方米(含240立方米)2.25元/立方米;第三级年用水量为240立方米以上4.5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商业(经营服务业)3.20元/立方米,大众浴池6.0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桑拿洗浴、洗车、经营性游泳池12.00元/立方米,临时用水(建筑用水)6.00元/立方米。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级年用水量为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以下1.50元/立方米;第二级年用水量为180-240立方米(含240立方米)2.25元/立方米;第三级年用水量为240立方米以上4.5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商业(经营服务业)3.10元/立方米,大众浴池6.0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桑拿洗浴、洗车、经营性游泳池12.00元/立方米,临时用水(建筑用水)6.00元/立方米。

原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部队、幼儿园、 (略) 、 (略) (略) 市政策规定应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按1.88元/立方米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00元/立方米。国家、省、市有明确政策规定的,价格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对象范围

水价定价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周边居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等。


2.主要征求内容

(1)您是否同意本次水价定价的实施。

(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支出的影响情况。

(3)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大连大地 (略) 依法开展,本公告为评估工作的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体对该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分析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告上述项目信息。项目周边的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有何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十个工作日)内向大连大地 (略) 反映。


五、公示周期


**日至5月9日。


六、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宋骏

联系电话:0411-*


评估单位:大连大地 (略)

联系人:吴晓斯、杨斌

联系电话:0411-*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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