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医院医用空气加压舱维修项目单一来源院内采购公告
东莞市中医院医用空气加压舱维修项目单一来源院内采购公告
东莞市中医院医用空气加压舱维修项目单一来源院内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用空气加压舱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单位:元) | 拟采购供应商 |
1 | 空气加压舱维修 | 氧舱部分: 1.更换平板玻璃;2.更换弧形玻璃;3.检修递物筒;4.舱门密封圈;5.递物简密封圈;6.更换舱内座椅;7.更换舱内躺椅。 操作台部分: 更换氧电极 氧气系统(供排系统): 更换排氧过滤器;2.更换吸氧调节器;3.更换波纹管及蓝白接头;4.氧气气密性检测。 配电柜(电气控制柜):保留原电气控制柜,更换主配电柜电器元件,操作台配线盘,确保本次维修的电气系统安全可靠。按标准要求更换氧舱系统控制线缆。 参照 GB/T*-2020《氧舱》 参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设备维修完工后,对全套设备各系统进行调试、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 * | 烟台 (略) |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有相同直接控股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其中一家供应商(公司)为其他供应商(公司)最大股东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的竞争;(提供工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公司)出资人情况资料证明文件。)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打包发送(公告模板:附件: (略) 院内采购供应商提交资料清单).doc.doc*@*q.com提交资料进行报名,提交的邮件主题命名“采购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公司+项目名称 报名资料”,使用一个压缩文件夹打包所有资料,并以公司全称命名该文件夹。所有资料必须按照资料清单要求提交(报价清单word版本以及所有资料汇总加盖公章PDF版)。
报名提交资料应包含:报价、产品/方案简介、公司证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议价会现场提交与报名资料匹配且加盖公章的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七、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八、采购会举行地点: (略) 东城街道松山湖大道东城 (略) (略) 行政楼一楼采购办会议室
九、采购会举行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上午
十、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报名或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东城街道松山湖大道东城段3号
联系人:李小姐 *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 2024年4月23日
东莞市中医院医用空气加压舱维修项目单一来源院内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用空气加压舱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单位:元) | 拟采购供应商 |
1 | 空气加压舱维修 | 氧舱部分: 1.更换平板玻璃;2.更换弧形玻璃;3.检修递物筒;4.舱门密封圈;5.递物简密封圈;6.更换舱内座椅;7.更换舱内躺椅。 操作台部分: 更换氧电极 氧气系统(供排系统): 更换排氧过滤器;2.更换吸氧调节器;3.更换波纹管及蓝白接头;4.氧气气密性检测。 配电柜(电气控制柜):保留原电气控制柜,更换主配电柜电器元件,操作台配线盘,确保本次维修的电气系统安全可靠。按标准要求更换氧舱系统控制线缆。 参照 GB/T*-2020《氧舱》 参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设备维修完工后,对全套设备各系统进行调试、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 * | 烟台 (略) |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有相同直接控股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其中一家供应商(公司)为其他供应商(公司)最大股东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的竞争;(提供工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公司)出资人情况资料证明文件。)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打包发送(公告模板:附件: (略) 院内采购供应商提交资料清单).doc.doc*@*q.com提交资料进行报名,提交的邮件主题命名“采购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公司+项目名称 报名资料”,使用一个压缩文件夹打包所有资料,并以公司全称命名该文件夹。所有资料必须按照资料清单要求提交(报价清单word版本以及所有资料汇总加盖公章PDF版)。
报名提交资料应包含:报价、产品/方案简介、公司证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议价会现场提交与报名资料匹配且加盖公章的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七、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八、采购会举行地点: (略) 东城街道松山湖大道东城 (略) (略) 行政楼一楼采购办会议室
九、采购会举行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上午
十、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报名或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东城街道松山湖大道东城段3号
联系人:李小姐 *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 2024年4月2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