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受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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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受理的通告

(略) 医疗保障局、赵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部署,按照《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和《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11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受理工作。
一、受理范围
县域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
二、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按照《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和《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11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填写并上报相应材料。
三、新增受理方式及时间安排
分为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网址:http://**(专题专栏 →定点对接平台)
2.现场申报
受理地址:赵县自强路288号赵县医疗保障局三楼309室。咨询电话:0311-*。
3.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到**日(节假日除外)
赵县医疗保障局
**日
附件:1、《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8号)
2、《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11号)
3、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网上办”医药机构操作手册
(略) 医疗保障局、赵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部署,按照《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和《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11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受理工作。
一、受理范围
县域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
二、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按照《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和《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11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填写并上报相应材料。
三、新增受理方式及时间安排
分为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网址:http://**(专题专栏 →定点对接平台)
2.现场申报
受理地址:赵县自强路288号赵县医疗保障局三楼309室。咨询电话:0311-*。
3.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到**日(节假日除外)
赵县医疗保障局
**日
附件:1、《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8号)
2、《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 (略)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 (略)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11号)
3、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网上办”医药机构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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