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300吨/天污泥检修用起重机设备供货、安装及其他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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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300吨/天污泥检修用起重机设备供货、安装及其他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一、采购条件

1.本项目采购单 (略) ,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检修用起重机设备供货、安装及其他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检修用起重机设备供货、安装及其他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M*9048

3.项目概况:本 (略) 政污泥300吨/天(含水率80%)。污泥处置工艺为“超高压立式压滤机+半干化(圆盘式干化机)+焚烧炉协同焚烧”。

4.采购范围:设备供货、安装及其他服务,包括起重机设备(含轨道及安装附件)的供货、运输、二次搬运、安装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起重机本体、无线控制手柄、滑线、电缆、钢轨、压板、夹板、线控操作柄、就地按钮箱、车间内电缆布设(电缆沟、桥架、穿线管、热镀锌管道等材料)、电气自控系统等(具体以附图及设备清单为准)。本标段采购范围内所有的工艺集成深化设计、设备供货、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调试、指导试运行、验收、消缺、仪表的校验、起重机的报检、培训、移交生产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技术规范书”。

6.交货期: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交货地点:黑 (略) 垃圾焚烧厂( (略) 龙凤区红旗二村南侧,东干线和东部排水干渠东侧)红线范围内,焚烧主厂房西侧。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或优于现行国家制造验收规范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

9.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0.招标控制价:

1)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00元)。

2)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三、合格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企业要求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含桥式起重机制造及安装修理改造)。

3.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应至少具有3个起重机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清单须包含5吨及以上起重机设备)。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合同清单页)的页面。

3.4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人提供相应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报价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6凡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签订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五)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响应人应提供本项目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响应人应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详见附件一)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法任何第三方的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询价截止日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被受到批评或投诉。

7.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服务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被列入服务商黑名单的。

五、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本项目通过 (略) (http://**)进行电子注册与报名。

2.有意参加报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 (略) 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3.满足第三条款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4:00前登录 (略) 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第三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第四条款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书、投资集团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五)、以及技术规范书(详见附件三)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4.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5.报名通过的供应商应于202443015:00后(即项目开标后)将报价函明细签字盖章(详见附件二)发送至招标人邮箱中*@*q.com中,该报价函价格须与上传系统报价一致,若不一致,以上传系统报价为准。

六、报价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2024年4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2024年4月30日15:00(北京时间)前登* (略) 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七、凡参与报价人,视为响应以下询价规则:

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

2.投标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报价应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报价而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内所有相关设备的一切费用(设备13%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施工9%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制造前准备、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安装、试验、调试、质保期、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6.成交标准:同等质量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人。

7.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八、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报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人不足3家的,但货物和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4)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九、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成交通知书

2.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3.签订合同

3.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报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合同格式30天内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返还采购单位。

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报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3合同风险: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3.4保险:卖方应承担货物到现场经验收合格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卖方应为货物投保一切险、为派往买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货物交付前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3.5伴随服务:应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的一项或各项,以及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卖方负责提供免费的现场安装、维修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

(2)卖方负责对买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的操作、维修培训。

4.合同履行

4.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必须按照生产单位要求的供货量、供货期准时交货;

4.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询价人做出的价格,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十、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四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0371-*

地 址: (略) 管城区新发展大厦16楼

监督部门: (略) 采购监督工作组

电 话:0371-*

(略)

2024年4月25日


查看附件:附件一至附件五.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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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大庆

一、采购条件

1.本项目采购单 (略) ,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检修用起重机设备供货、安装及其他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检修用起重机设备供货、安装及其他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M*9048

3.项目概况:本 (略) 政污泥300吨/天(含水率80%)。污泥处置工艺为“超高压立式压滤机+半干化(圆盘式干化机)+焚烧炉协同焚烧”。

4.采购范围:设备供货、安装及其他服务,包括起重机设备(含轨道及安装附件)的供货、运输、二次搬运、安装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起重机本体、无线控制手柄、滑线、电缆、钢轨、压板、夹板、线控操作柄、就地按钮箱、车间内电缆布设(电缆沟、桥架、穿线管、热镀锌管道等材料)、电气自控系统等(具体以附图及设备清单为准)。本标段采购范围内所有的工艺集成深化设计、设备供货、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调试、指导试运行、验收、消缺、仪表的校验、起重机的报检、培训、移交生产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技术规范书”。

6.交货期: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交货地点:黑 (略) 垃圾焚烧厂( (略) 龙凤区红旗二村南侧,东干线和东部排水干渠东侧)红线范围内,焚烧主厂房西侧。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或优于现行国家制造验收规范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

9.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0.招标控制价:

1)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00元)。

2)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三、合格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企业要求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含桥式起重机制造及安装修理改造)。

3.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应至少具有3个起重机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清单须包含5吨及以上起重机设备)。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合同清单页)的页面。

3.4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人提供相应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报价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6凡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签订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五)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响应人应提供本项目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响应人应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详见附件一)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法任何第三方的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询价截止日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被受到批评或投诉。

7.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服务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被列入服务商黑名单的。

五、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本项目通过 (略) (http://**)进行电子注册与报名。

2.有意参加报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 (略) 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3.满足第三条款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4:00前登录 (略) 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第三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第四条款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书、投资集团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五)、以及技术规范书(详见附件三)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4.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5.报名通过的供应商应于202443015:00后(即项目开标后)将报价函明细签字盖章(详见附件二)发送至招标人邮箱中*@*q.com中,该报价函价格须与上传系统报价一致,若不一致,以上传系统报价为准。

六、报价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2024年4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2024年4月30日15:00(北京时间)前登* (略) 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七、凡参与报价人,视为响应以下询价规则:

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

2.投标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报价应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报价而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内所有相关设备的一切费用(设备13%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施工9%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制造前准备、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安装、试验、调试、质保期、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6.成交标准:同等质量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人。

7.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八、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报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人不足3家的,但货物和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4)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九、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成交通知书

2.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3.签订合同

3.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报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合同格式30天内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返还采购单位。

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报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3合同风险: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3.4保险:卖方应承担货物到现场经验收合格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卖方应为货物投保一切险、为派往买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货物交付前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3.5伴随服务:应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的一项或各项,以及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卖方负责提供免费的现场安装、维修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

(2)卖方负责对买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的操作、维修培训。

4.合同履行

4.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必须按照生产单位要求的供货量、供货期准时交货;

4.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询价人做出的价格,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十、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四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0371-*

地 址: (略) 管城区新发展大厦16楼

监督部门: (略) 采购监督工作组

电 话:0371-*

(略)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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