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2024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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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2024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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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XFZZB-2024-45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含修筑土坎梯田
9.61hm2、 (略) 0.37km、水窖 1 座、沉砂池 1 座、排水沟 50m,标志碑 1 个,水土保持
宣传标语标牌 1 批;栽植苗木林 1.5hm2;封禁治理措施 108.89hm2,其中封禁围栏 0.5km、
补植补种 5.12hm2、封禁标牌 3 个等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
工程承诺书。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谈判开启前需通过“ (略) (略) ”
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5、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嵩县伊源商务写字楼 4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嵩县伊源商务写字楼 401 室
七、其他
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嵩县伊源商务写字楼 401
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FZZB-2024-45 号
2、采购项目名称: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0 元
最高限价:*.3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01 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 *.30
*.3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含修筑土坎梯田
9.61hm2、 (略) 0.37km、水窖 1 座、沉砂池 1 座、排水沟 50m,标志碑 1 个,水土保持
宣传标语标牌 1 批;栽植苗木林 1.5hm2;封禁治理措施 108.89hm2,其中封禁围栏 0.5km、
补植补种 5.12hm2、封禁标牌 3 个等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5.2 建设地点: (略) 嵩县
5.3 工期:180 日历天
5.4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 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5.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一标段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
工程承诺书。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谈判开启前需通过“ (略) (略) ”
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5、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嵩县伊源商务写字楼 401 室
3.方式:现场获取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
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投递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嵩县伊源商务写字楼 401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和
《采 (略) 》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 1 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 (略) 75 号院单晶硅 (略) 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024 年 04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 1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西 (略) 75 号院单晶硅 (略) 综合楼六楼
联 系 人: 石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XFZZB-2024-45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含修筑土坎梯田
9.61hm2、 (略) 0.37km、水窖 1 座、沉砂池 1 座、排水沟 50m,标志碑 1 个,水土保持
宣传标语标牌 1 批;栽植苗木林 1.5hm2;封禁治理措施 108.89hm2,其中封禁围栏 0.5km、
补植补种 5.12hm2、封禁标牌 3 个等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
工程承诺书。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谈判开启前需通过“ (略) (略) ”
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5、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嵩县伊源商务写字楼 4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嵩县伊源商务写字楼 401 室
七、其他
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嵩县伊源商务写字楼 401
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FZZB-2024-45 号
2、采购项目名称: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0 元
最高限价:*.3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01 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 *.30
*.3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嵩县 2024 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含修筑土坎梯田
9.61hm2、 (略) 0.37km、水窖 1 座、沉砂池 1 座、排水沟 50m,标志碑 1 个,水土保持
宣传标语标牌 1 批;栽植苗木林 1.5hm2;封禁治理措施 108.89hm2,其中封禁围栏 0.5km、
补植补种 5.12hm2、封禁标牌 3 个等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5.2 建设地点: (略) 嵩县
5.3 工期:180 日历天
5.4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 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5.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一标段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
工程承诺书。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谈判开启前需通过“ (略) (略) ”
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5、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嵩县伊源商务写字楼 401 室
3.方式:现场获取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
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投递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嵩县伊源商务写字楼 401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和
《采 (略) 》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 1 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 (略) 75 号院单晶硅 (略) 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024 年 04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 1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西 (略) 75 号院单晶硅 (略) 综合楼六楼
联 系 人: 石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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