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体育旅游国家级项目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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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省体育旅游国家级项目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海南省体育旅游国家级项目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做好2024年海南省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等申报工作,以及海南省体育旅游国家级项目指导咨询驻点服务项目。我厅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此项工作,根据厅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南省体育旅游国家级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46.*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服务时间

  2024年海南省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2024年5月-6月

  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2024年5月-6月

  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2024年5月-6月

  指导咨询驻点服务项目2024年5月-2025年5月

  (注:实际时间以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为主)

  四、项目内容

  根据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安排,做好2024年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先行培育、科学指导、择优推荐、精心包装和申报汇报工作,持续打造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海南省体育旅游国家级项目指导咨询驻点服务。

  五、比选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报价响应承诺函;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无重大违纪声明函;

  (六)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七)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评定标准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本及电子版一份。

  七、评定标准

  对收到的申请材料,我厅将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程序择优遴选,相关评定条件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技术及专业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

  (四)项目报价及其他相关条件。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4月30日下午17时30分前。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 (略) 美兰 (略) 43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群众体育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不予接收。

  九、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 (略) (略) 公告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单位积极申报。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海南省旅文厅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电话:0898-*


2024年海南省体育旅游国家级项目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做好2024年海南省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等申报工作,以及海南省体育旅游国家级项目指导咨询驻点服务项目。我厅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此项工作,根据厅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南省体育旅游国家级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46.*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服务时间

  2024年海南省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2024年5月-6月

  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2024年5月-6月

  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2024年5月-6月

  指导咨询驻点服务项目2024年5月-2025年5月

  (注:实际时间以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为主)

  四、项目内容

  根据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安排,做好2024年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先行培育、科学指导、择优推荐、精心包装和申报汇报工作,持续打造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海南省体育旅游国家级项目指导咨询驻点服务。

  五、比选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报价响应承诺函;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无重大违纪声明函;

  (六)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七)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评定标准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本及电子版一份。

  七、评定标准

  对收到的申请材料,我厅将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程序择优遴选,相关评定条件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技术及专业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

  (四)项目报价及其他相关条件。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4月30日下午17时30分前。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 (略) 美兰 (略) 43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群众体育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不予接收。

  九、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 (略) (略) 公告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单位积极申报。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海南省旅文厅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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