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南阳镇一线天路边经济示范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兴山县南阳镇一线天路边经济示范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兴山县南阳 (略) 边经济示范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Z*
2、项目名称:兴山县南阳 (略) 边经济示范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6.*元
5、最高限价:16.*元
6、采购需求:对兴山县南阳 (略) 边经济示范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从工程建设开始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具体按采购人要求实施。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略) 场监管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兴山县南阳镇云盘村三组)
3、方式:供应商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兴山县财政局南阳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财政局南阳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兴山县南阳镇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兴山县南阳 (略) 边经济示范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Z*
2、项目名称:兴山县南阳 (略) 边经济示范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6.*元
5、最高限价:16.*元
6、采购需求:对兴山县南阳 (略) 边经济示范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从工程建设开始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具体按采购人要求实施。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略) 场监管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兴山县南阳镇云盘村三组)
3、方式:供应商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兴山县财政局南阳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财政局南阳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兴山县南阳镇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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