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中医医院院内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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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中医医院院内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略) 马 (略) 院内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略) 马 (略) 委托, (略) 马 (略) 院内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马 (略) 院内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Q53DX0W*C1)

2.2 招标范围:医院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原材料采购工作,包括食材出入库管理、质量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等运营工作,食堂营业 (略) 收入中,服 (略) 要求提供饮食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为一个年度,招标人对年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将终止合同。

2.4 服务地点: (略) 马 (略) 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3.4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6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招标采购活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414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综合楼2楼评标1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马 (略)

地址: (略) 马龙区320国道与龙翔路交汇处附近东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4-*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子祺、付亦凡、赵璐、张林秀

电话:0871-*、*

(略) 马 (略) 院内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略) 马 (略) 委托, (略) 马 (略) 院内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马 (略) 院内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Q53DX0W*C1)

2.2 招标范围:医院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原材料采购工作,包括食材出入库管理、质量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等运营工作,食堂营业 (略) 收入中,服 (略) 要求提供饮食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为一个年度,招标人对年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将终止合同。

2.4 服务地点: (略) 马 (略) 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3.4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6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招标采购活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414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综合楼2楼评标1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马 (略)

地址: (略) 马龙区320国道与龙翔路交汇处附近东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4-*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子祺、付亦凡、赵璐、张林秀

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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