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兴沧小学档案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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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兴沧小学档案管理服务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略) 兴沧小学 已由/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 (略)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招 (略)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沧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 ,比 (略)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沧州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档案管理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沧州市兴沧小学档案管理服务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477.3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2608.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868.94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2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风雨连廊、大门、公厕;地下建筑包括地下机动车库、地下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设6道200米环形跑道(100米直道)田径场1个(内设足球场地1个)、篮球场2个。配件室外给排水及消防、配电、热力管网、旗杆、旗台、围墙等附属设施。

2.3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达到城建档案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和移交归档手续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2.4建设地点: (略) 区。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6比选范围:本项目档案管理专业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影像、照相及档案整理、电子扫描及电子档案整理等服务项目。

2.7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分为1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

3.2 财务要求:/。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6本次比选面向中小企业比选。

3.7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投标申请单位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到天昕大厦704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日9时00分。

5.2比选地点:天昕大厦705办公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沧州 (略)

地 址: (略) 新华区东方世 (略) 三楼

邮 编:*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317-*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解放西路天昕大厦704A室

邮 编:*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略) 兴沧小学 已由/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 (略)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招 (略)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沧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 ,比 (略)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沧州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档案管理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沧州市兴沧小学档案管理服务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477.3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2608.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868.94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2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风雨连廊、大门、公厕;地下建筑包括地下机动车库、地下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设6道200米环形跑道(100米直道)田径场1个(内设足球场地1个)、篮球场2个。配件室外给排水及消防、配电、热力管网、旗杆、旗台、围墙等附属设施。

2.3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达到城建档案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和移交归档手续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2.4建设地点: (略) 区。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6比选范围:本项目档案管理专业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影像、照相及档案整理、电子扫描及电子档案整理等服务项目。

2.7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分为1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

3.2 财务要求:/。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6本次比选面向中小企业比选。

3.7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投标申请单位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到天昕大厦704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日9时00分。

5.2比选地点:天昕大厦705办公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沧州 (略)

地 址: (略) 新华区东方世 (略) 三楼

邮 编:*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317-*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解放西路天昕大厦704A室

邮 编:*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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