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日 15:2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振利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女士 0593-* | ||
附件: | |||
附件1 |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2-*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608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总价金额 | 主要服务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 1项 | *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结算价以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工程价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 (略) 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968,开户名:郑岐峰),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 (略)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 (略) 邮箱:*@*63.com。未购买谈判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购买采购文件汇入帐户 |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郑岐峰 | 开户名称: (略)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账号:*968 | 账号:*736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黄振利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联系方式:叶女士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 059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日 15:2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振利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女士 0593-* | ||
附件: | |||
附件1 |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2-*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608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总价金额 | 主要服务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 1项 | *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结算价以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工程价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 (略) 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968,开户名:郑岐峰),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 (略)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 (略) 邮箱:*@*63.com。未购买谈判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购买采购文件汇入帐户 |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郑岐峰 | 开户名称: (略)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账号:*968 | 账号:*736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黄振利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联系方式:叶女士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 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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