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中山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中山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山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 (略) (详细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HJGD-W1005
项目名称:中山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0万元
中标供应商数量:3家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2.项目采购需求见《用户需求书》。
2.3.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资格有效期为12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 至12:00 ,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 (略) (详细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
方式:现场获取(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0760-*)
售价(元):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 (略) (详细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 (略) (详细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肖助理
办公电话:076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 (略)
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
联系方式::076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胡先生
电话:0760-*
中山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山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 (略) (详细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HJGD-W1005
项目名称:中山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0万元
中标供应商数量:3家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2.项目采购需求见《用户需求书》。
2.3.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资格有效期为12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 至12:00 ,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 (略) (详细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
方式:现场获取(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0760-*)
售价(元):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 (略) (详细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 (略) (详细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肖助理
办公电话:076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 (略)
地址: (略) 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
联系方式::076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胡先生
电话: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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