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24年度征集合格包清工零星维修合作单位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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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24年度征集合格包清工零星维修合作单位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一、前言

江苏 (略) 2024年度征集合格包清工(零星维修)合作单位项目经费已经批准,现发布招标公告,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 (略) 2024年度征集合格包清工(零星维修)合作单位征集

2、项目编号:JJXYZB[2024]010

3、项目地点:江苏 (略) ( (略) 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4、招标范围:征集按工种划分

(1)瓦工

(2)木工、门窗

(3)油漆工

(4)强电安装

(5)给排水安装

(6)弱电/智能化

(7)防水、保温

(8)窗帘维修安装

(9)水泵维修及保养

(10)搬家/劳务

(11)管道疏通/清淤

(12)其他

5、合同期: 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原则上为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及与所报工种匹配的设备、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

(7)未受到行政处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证明);

(8)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相关工种高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

四、申请人工种的申报

1、若报名单位无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资质,则其最多申报3个工种。

2、若报名单位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资质,则其可以申报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种(无个数限定)。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投标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00——9:30。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8日上午9:30。

2、地点: (略) 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江苏 (略)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按下述顺序合并胶装,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及与所报工种匹配的设备、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

(7)未受到行政处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证明);

(8)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相关工种高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

(9)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时);

(10)其他证明文件(如有时)。

相关表式详见附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核。以上(1)至(10)项及招标公告中“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为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两个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骑缝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或密封投标文件者,作无效标处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不退还给投标人。

3、专用袋(箱)上须注明:(1)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2)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等。

八、评标、定标办法

1、江苏 (略) 相关部门人员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2、评委组根据资格审核的结果,讨论通过各工种包清工(零星维修)合作单位。

3、每个工种确定5家及以上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特殊情况下可以少于5家)。

评标细则

(一)资格性审查(通过/未通过):

序号

评定标准

通过√

未通过×

1

资格证明文件



2

符合第八条格式中(1)——(10)



(二)符合性审查(通过/未通过):

序号

评定标准

通过√

未通过×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是否签字盖章)



2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1正1副)




十、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 (略) 。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10:00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江苏 (略) ,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江苏 (略) 保障服务部 刘老师、查老师:0511-*

江苏 (略)

2024年4月28日


一、前言

江苏 (略) 2024年度征集合格包清工(零星维修)合作单位项目经费已经批准,现发布招标公告,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 (略) 2024年度征集合格包清工(零星维修)合作单位征集

2、项目编号:JJXYZB[2024]010

3、项目地点:江苏 (略) ( (略) 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4、招标范围:征集按工种划分

(1)瓦工

(2)木工、门窗

(3)油漆工

(4)强电安装

(5)给排水安装

(6)弱电/智能化

(7)防水、保温

(8)窗帘维修安装

(9)水泵维修及保养

(10)搬家/劳务

(11)管道疏通/清淤

(12)其他

5、合同期: 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原则上为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及与所报工种匹配的设备、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

(7)未受到行政处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证明);

(8)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相关工种高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

四、申请人工种的申报

1、若报名单位无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资质,则其最多申报3个工种。

2、若报名单位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资质,则其可以申报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种(无个数限定)。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投标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00——9:30。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8日上午9:30。

2、地点: (略) 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江苏 (略)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按下述顺序合并胶装,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及与所报工种匹配的设备、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

(7)未受到行政处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证明);

(8)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相关工种高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

(9)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时);

(10)其他证明文件(如有时)。

相关表式详见附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核。以上(1)至(10)项及招标公告中“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为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两个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骑缝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或密封投标文件者,作无效标处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不退还给投标人。

3、专用袋(箱)上须注明:(1)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2)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等。

八、评标、定标办法

1、江苏 (略) 相关部门人员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2、评委组根据资格审核的结果,讨论通过各工种包清工(零星维修)合作单位。

3、每个工种确定5家及以上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特殊情况下可以少于5家)。

评标细则

(一)资格性审查(通过/未通过):

序号

评定标准

通过√

未通过×

1

资格证明文件



2

符合第八条格式中(1)——(10)



(二)符合性审查(通过/未通过):

序号

评定标准

通过√

未通过×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是否签字盖章)



2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1正1副)




十、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 (略) 。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10:00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江苏 (略) ,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江苏 (略) 保障服务部 刘老师、查老师:0511-*

江苏 (略)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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