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G22涉县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G22涉县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G22)涉县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技术咨询服务预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GCZXGS-KCSJ-2024-0001
采购范围: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G22)涉县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位于涉县平安街道办、河南店镇、神头乡。要求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及规程进行工作,包括:完成采购方拟用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受理和审查,予划拨决定书,办理划拨手续等);向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科提供地籍调查表(包括四邻签字), 宗地图,坐标成果表;向采购方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7份不动产权属证书。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信息: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预成交价:*元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河北 (略)
预成交价:*元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预成交价:*元
参加询比采购单位:
(略) 、河北 (略) 、 (略) (略)
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开启时间:**日
评审时间:**日
公示开始时间:**日
公示截止时间:**日
采购人:河北高速 (略)
通信地址: (略) 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 系 人:张惠尧
电 话:0311-*
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G22)涉县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技术咨询服务预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GCZXGS-KCSJ-2024-0001
采购范围: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G22)涉县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位于涉县平安街道办、河南店镇、神头乡。要求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及规程进行工作,包括:完成采购方拟用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受理和审查,予划拨决定书,办理划拨手续等);向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科提供地籍调查表(包括四邻签字), 宗地图,坐标成果表;向采购方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7份不动产权属证书。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信息: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预成交价:*元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河北 (略)
预成交价:*元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预成交价:*元
参加询比采购单位:
(略) 、河北 (略) 、 (略) (略)
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开启时间:**日
评审时间:**日
公示开始时间:**日
公示截止时间:**日
采购人:河北高速 (略)
通信地址: (略) 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 系 人:张惠尧
电 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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