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465-*)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拟规划建设的*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已由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发文(津保审投【2024】7号),同意该项目备案。项目主要包括16万吨/年*烯酸、16万吨/年*烯酸*酯、5万吨/年SAP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现对该项目的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含催化剂,含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装置性能验收及数字化交付等)的交钥匙工程进行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6) (略) *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投标人必须是废水废液处理先进工艺技术的持有人和设计转化方,并具备设备集成能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条件。须提供"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相对应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级工程设计资质及以上,同时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上述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8)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在*烯酸及酯装置或类似工艺装置中的有效生产业绩至少1个;且主要设备及其相应附属设备应至少成功运行一年并且达到项目的要求;有效业绩的判定条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供货内容、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的时间,设备交付时间),以及可以显示成功运行的支持性文件。投标人须填写业绩清单,业绩清单中需显示用户名称、台数、工况情况、合同签订时间、成功运行时间等信息,业绩清单格式见第六章。(9)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http://**.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11)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负责本次 (略) 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 (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日09时00分 ---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ig.cn,联系人:杨洋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在渤化易采平台(http://**)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渤化易采平台(http://**)在线开标
七、其他
招标内容:*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项目。交付时点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全部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安装和单机试车。交货地点:中国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三路189号 (略) 厂区内。技术要求对*烯酸及酯装置和罐区等的重组分、系统废水及无组织排放气进行处理,操作弹性:70%-110%。产汽能力:装置开车初期(在没有废气、废液、废水处理情况下),要求焚烧炉作为装置的开工炉使用,能够外供4.6MPaG,400℃的过热蒸汽20吨/小时;装置正常生产时,处理废气、废水及废液产生的热量用于副产规格4.6MPaG、400℃过热蒸汽。详细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渤海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中国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三路189号
联 系 人: 田国彤
电 话: *
电子邮件: *@*cig.cn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渤化化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联 系 人: 杨洋
电 话: *
电子邮件: *@*ci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序号 | 产品目录 | 送货地点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付时间 | 物料描述 | 备注 |
---|---|---|---|---|---|---|---|---|
1 | None | + | *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项目 | 1.* | None | *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项目 | None |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465-*)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拟规划建设的*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已由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发文(津保审投【2024】7号),同意该项目备案。项目主要包括16万吨/年*烯酸、16万吨/年*烯酸*酯、5万吨/年SAP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现对该项目的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含催化剂,含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装置性能验收及数字化交付等)的交钥匙工程进行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6) (略) *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投标人必须是废水废液处理先进工艺技术的持有人和设计转化方,并具备设备集成能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条件。须提供"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相对应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级工程设计资质及以上,同时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上述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8)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在*烯酸及酯装置或类似工艺装置中的有效生产业绩至少1个;且主要设备及其相应附属设备应至少成功运行一年并且达到项目的要求;有效业绩的判定条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供货内容、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的时间,设备交付时间),以及可以显示成功运行的支持性文件。投标人须填写业绩清单,业绩清单中需显示用户名称、台数、工况情况、合同签订时间、成功运行时间等信息,业绩清单格式见第六章。(9)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http://**.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11)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负责本次 (略) 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 (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日09时00分 ---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ig.cn,联系人:杨洋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在渤化易采平台(http://**)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渤化易采平台(http://**)在线开标
七、其他
招标内容:*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项目。交付时点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全部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安装和单机试车。交货地点:中国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三路189号 (略) 厂区内。技术要求对*烯酸及酯装置和罐区等的重组分、系统废水及无组织排放气进行处理,操作弹性:70%-110%。产汽能力:装置开车初期(在没有废气、废液、废水处理情况下),要求焚烧炉作为装置的开工炉使用,能够外供4.6MPaG,400℃的过热蒸汽20吨/小时;装置正常生产时,处理废气、废水及废液产生的热量用于副产规格4.6MPaG、400℃过热蒸汽。详细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渤海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中国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三路189号
联 系 人: 田国彤
电 话: *
电子邮件: *@*cig.cn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渤化化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联 系 人: 杨洋
电 话: *
电子邮件: *@*ci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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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one | + | *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项目 | 1.* | None | *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废水废液处理设备设施交钥匙工程项目 | N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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