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义诊进社区,健康千万家”系列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义诊进社区,健康千万家”系列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义诊进社区,健康千万家”系列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义诊进社区,健康千万家”系列活动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1家供应商, (略) 光明区药品零售行业协会。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 (略) 光明区药品零售行业协会提供的项目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略) 光明区药品零售行业协会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内容: 1.开展1场不少于2课时健康知识宣讲活动,设置宣讲为社区居民普及中药、西药品知识、健康常识和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服务人次达300人次。 2.开展1场不少于2课时过期药品回收科普活动,为辖区居民讲解宣传过期药品危害,为参与人员提供健康礼包,预计服务300人次。 3.开展1场不少于2课时义诊活动,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健康检查、疾病咨询和药品赠送等服务,预计服务300人次。 二、服务单位承诺: 1.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自愿承担后果以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工作站;
地址: 光明街道翠湖 (略) 55号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
公告日期:2024年4月28日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义诊进社区,健康千万家”系列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义诊进社区,健康千万家”系列活动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1家供应商, (略) 光明区药品零售行业协会。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 (略) 光明区药品零售行业协会提供的项目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略) 光明区药品零售行业协会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内容: 1.开展1场不少于2课时健康知识宣讲活动,设置宣讲为社区居民普及中药、西药品知识、健康常识和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服务人次达300人次。 2.开展1场不少于2课时过期药品回收科普活动,为辖区居民讲解宣传过期药品危害,为参与人员提供健康礼包,预计服务300人次。 3.开展1场不少于2课时义诊活动,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健康检查、疾病咨询和药品赠送等服务,预计服务300人次。 二、服务单位承诺: 1.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自愿承担后果以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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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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