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片剂摆药机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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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片剂摆药机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我院拟采购全自动片剂摆药机维保服务,现发布项目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片剂摆药机维保服务

二、采购数量:1项

三、最高限价:*

四、项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17:30(5个工作日)

七、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17:30(5个工作日),详见“报名登记表”格式。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7:30。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若决定不参与投标,请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7:30前邮件通知采购中心。

4.数量:5份(1正4副),每份文件均需按序页码,双面打印。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合成一份PDF扫描文档发至采购中心邮箱,邮件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5.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提交地址: (略) 清 (略) (略) (略) 2号楼7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八、述标、答辩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 (略) 3号楼A区9楼会议室。

3.述标部分:述标时间不超过5分钟,着重介绍对项目的技术、商务部分内容,特别是关键技术层面,可自备项目PPT。

4.答辩部分:述标之后,由评审小组提问,供应商如实作答。

5.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项目报价:现场三轮报价。

7.供应商员必须与投标报名登记表登记的人员一致,若临时更换供应商员需提前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招标评审会该人员凭身份证进入评审地点。

九、联系事项

1.联系人:温老师、阮老师

2.联系电话:0763-*

3.邮箱地址:*@*63.com

4.地址: (略) 清 (略) (略) (略) 2号楼7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5.咨询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附件:采购文件

备注:如第一次发布采购公告不足三家供应商响应,再次发布采购公告时,如原响应供应商继续参与,不需重复提交响应文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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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附件:采购文件.zip

2024年4月28日


我院拟采购全自动片剂摆药机维保服务,现发布项目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片剂摆药机维保服务

二、采购数量:1项

三、最高限价:*

四、项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17:30(5个工作日)

七、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17:30(5个工作日),详见“报名登记表”格式。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7:30。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若决定不参与投标,请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7:30前邮件通知采购中心。

4.数量:5份(1正4副),每份文件均需按序页码,双面打印。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合成一份PDF扫描文档发至采购中心邮箱,邮件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5.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提交地址: (略) 清 (略) (略) (略) 2号楼7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八、述标、答辩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 (略) 3号楼A区9楼会议室。

3.述标部分:述标时间不超过5分钟,着重介绍对项目的技术、商务部分内容,特别是关键技术层面,可自备项目PPT。

4.答辩部分:述标之后,由评审小组提问,供应商如实作答。

5.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项目报价:现场三轮报价。

7.供应商员必须与投标报名登记表登记的人员一致,若临时更换供应商员需提前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招标评审会该人员凭身份证进入评审地点。

九、联系事项

1.联系人:温老师、阮老师

2.联系电话:0763-*

3.邮箱地址:*@*63.com

4.地址: (略) 清 (略) (略) (略) 2号楼7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5.咨询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附件:采购文件

备注:如第一次发布采购公告不足三家供应商响应,再次发布采购公告时,如原响应供应商继续参与,不需重复提交响应文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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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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