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规院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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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规院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区林规院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19994

项目名称: (略)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

本工程概况:

建设内容包括主楼6层,食堂2层,蓝球场1层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工程地点: (略) (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8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9 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10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1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15时30分 至 **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五、开启

时间: **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2、①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企业 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②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及电子文档及投标函。
③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④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锁,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视为响应无效。
⑤开标结束后,进入评审阶段,各供应商自行关注系统由专家发起的二次磋商报价邀请,错过或未二次报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以系统要求为准)。
4、本项目各项公告信息在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林业调 (略)

地 址: (略) 金珠西路74号

联系方式: 旦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 (略)

地 址: (略) 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

联系方式: 孟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工

电  话: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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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19994

项目名称: (略)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

本工程概况:

建设内容包括主楼6层,食堂2层,蓝球场1层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工程地点: (略) (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8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9 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10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1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15时30分 至 **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五、开启

时间: **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2、①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企业 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②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及电子文档及投标函。
③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④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锁,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视为响应无效。
⑤开标结束后,进入评审阶段,各供应商自行关注系统由专家发起的二次磋商报价邀请,错过或未二次报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以系统要求为准)。
4、本项目各项公告信息在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林业调 (略)

地 址: (略) 金珠西路74号

联系方式: 旦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 (略)

地 址: (略) 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

联系方式: 孟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工

电  话:0891-*

区林规院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19994

项目名称: (略)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

本工程概况:

建设内容包括主楼6层,食堂2层,蓝球场1层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工程地点: (略) (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8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9 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10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1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15时30分 至 **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五、开启

时间: **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2、①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企业 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②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及电子文档及投标函。
③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④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锁,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视为响应无效。
⑤开标结束后,进入评审阶段,各供应商自行关注系统由专家发起的二次磋商报价邀请,错过或未二次报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以系统要求为准)。
4、本项目各项公告信息在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林业调 (略)

地 址: (略) 金珠西路74号

联系方式: 旦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 (略)

地 址: (略) 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

联系方式: 孟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工

电  话:0891-*

区林规院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19994

项目名称: (略)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

本工程概况:

建设内容包括主楼6层,食堂2层,蓝球场1层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工程地点: (略) (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8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9 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10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1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15时30分 至 **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五、开启

时间: **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2、①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企业 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②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及电子文档及投标函。
③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④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锁,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视为响应无效。
⑤开标结束后,进入评审阶段,各供应商自行关注系统由专家发起的二次磋商报价邀请,错过或未二次报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以系统要求为准)。
4、本项目各项公告信息在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林业调 (略)

地 址: (略) 金珠西路74号

联系方式: 旦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 (略)

地 址: (略) 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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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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