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阳东羊角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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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阳东羊角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阳东羊角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HJ*)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阳东羊角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辽阳东羊角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 (略) 2520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现场递交,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响应文件。

地点: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607会议室(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3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

五、开启

时间:**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607会议室(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 (略)

地址: (略) (略) 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齐琳024-*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 (略) (略)

账号:*7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琳

电话:024-*

辽宁宏 (略)

**日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阳东羊角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HJ*)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阳东羊角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辽阳东羊角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 (略) 2520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现场递交,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响应文件。

地点: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607会议室(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3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

五、开启

时间:**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607会议室(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 (略)

地址: (略) (略) 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齐琳024-*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 (略) (略)

账号:*7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琳

电话:024-*

辽宁宏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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