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及各院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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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及各院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医 (略) (略) 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品目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医 (略)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09: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伟、侯雯、吴继东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医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胜利街8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1-*
附件:
附件1 登记表.docx
附件2 定稿发-宁夏医 (略) (略) 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公开招标文件4.29.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SZT2024-NX-SC-ZC-FW-0192

项目名称: 宁夏医 (略) (略) 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医 (略) (略) 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服务期3年,合同按年签订,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 (6)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企业,且服务类型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页查询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00:00:00 至 **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加盖公章并发送至 (略) 邮箱 进行项目登记。进行项目登记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2、公告发布网址:宁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请各供 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 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 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 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 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3〕149 号)文件规定费率下浮 35%收取。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医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胜利街804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田老师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伟、侯雯、吴继东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定稿发-宁夏医 (略) (略) 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公开招标文件4.29.pdf
登记表.docx

代理机构 : (略)

发布日期: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医 (略) (略) 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品目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医 (略)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09: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伟、侯雯、吴继东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医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胜利街8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1-*
附件:
附件1 登记表.docx
附件2 定稿发-宁夏医 (略) (略) 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公开招标文件4.29.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SZT2024-NX-SC-ZC-FW-0192

项目名称: 宁夏医 (略) (略) 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医 (略) (略) 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服务期3年,合同按年签订,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 (6)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企业,且服务类型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页查询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00:00:00 至 **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加盖公章并发送至 (略) 邮箱 进行项目登记。进行项目登记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2、公告发布网址:宁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请各供 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 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 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 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 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3〕149 号)文件规定费率下浮 35%收取。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医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胜利街804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田老师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伟、侯雯、吴继东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定稿发-宁夏医 (略) (略) 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公开招标文件4.29.pdf
登记表.docx

代理机构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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