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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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08: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雅星、虎娅琴、景小蓉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冯丽媛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浩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雅星、虎娅琴、景小蓉 0951-*
附件:
附件1 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Z/HRBD*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金额(元)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二次)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00

合计

1

*.00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证书*级及以上(含*级)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摄影测量与遥感;(7)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以开标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两个小时内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4

方式:登记成功后,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2)、(6)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浩润 (略) 进行登记,授权书上面注明授权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2.潜在供应商下载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2)、(6)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扫描成PDF格式(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

两种登记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

3.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冯丽媛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浩润 (略)             

地 址: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联系方式:王雅星、虎娅琴、景小蓉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雅星、虎娅琴、景小蓉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08: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雅星、虎娅琴、景小蓉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冯丽媛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浩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雅星、虎娅琴、景小蓉 0951-*
附件:
附件1 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Z/HRBD*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金额(元)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二次)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减挂钩日常监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00

合计

1

*.00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证书*级及以上(含*级)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摄影测量与遥感;(7)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以开标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两个小时内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4

方式:登记成功后,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2)、(6)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浩润 (略) 进行登记,授权书上面注明授权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2.潜在供应商下载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2)、(6)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扫描成PDF格式(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

两种登记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

3.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冯丽媛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浩润 (略)             

地 址: (略) 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联系方式:王雅星、虎娅琴、景小蓉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雅星、虎娅琴、景小蓉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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