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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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现采取询价采购方式公开采购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监测服务,请符合条件的有意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五华区农业农村局递交报价文件,五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收到的文件,择日召开询价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服务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监测服务。

二、 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五华辖区;

(二)采购预算价:7.*元;

(三)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四)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以前;

(五)采购内容:

1.对717个图斑现状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形成“一图斑一档案”的完整档案;

2.对安全利用区措施效果进行系统评估。

三、 参数及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耕地质量等级》(GB/T*-2016)标准及规程要求。

四、 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地理信息系统(正版)及能够熟练使用该系统的工作人员;

2.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被“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开标当日的查询为准,在报送资料中一并提供);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询价文件递交及时限

(一)询价材料纸质一式三份,递交时限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 (略) (略) 536号, (略)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魏老师:0871-*

石老师:0871- *



(略)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0日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现采取询价采购方式公开采购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监测服务,请符合条件的有意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五华区农业农村局递交报价文件,五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收到的文件,择日召开询价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服务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监测服务。

二、 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五华辖区;

(二)采购预算价:7.*元;

(三)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四)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以前;

(五)采购内容:

1.对717个图斑现状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形成“一图斑一档案”的完整档案;

2.对安全利用区措施效果进行系统评估。

三、 参数及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耕地质量等级》(GB/T*-2016)标准及规程要求。

四、 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地理信息系统(正版)及能够熟练使用该系统的工作人员;

2.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被“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开标当日的查询为准,在报送资料中一并提供);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询价文件递交及时限

(一)询价材料纸质一式三份,递交时限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 (略) (略) 536号, (略)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魏老师:0871-*

石老师:0871- *



(略)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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