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埭镇农产品储存冷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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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埭镇农产品储存冷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新埭镇农产品储存冷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 招标项目编号: FXDPH-2024-2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新埭镇农产品储存冷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产生新埭镇农产品储存冷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1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购6间冷库配套防撞保护栏、桁架、冷库隔墙板和移动式堆垛货架等设施设备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及保修售后服务等。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无需落实;
2.2 ? 需要落实:
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2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2.3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1.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资料要求:(1)投标报名表;(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q.com)。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573-*;
4.招标文件售价:无。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4 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当湖 (略) 55号建工大厦A栋2101室(浙江 (略) 平湖分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略) 当湖 (略) 55号建工大厦A栋2101室(浙江 (略) 平湖分公司),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出席)。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 (略)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573-*

传真: 0573-*

地址: (略) (略) 55号建工大厦A幢2101室

2、采购人名称: 平湖 (略)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73-*

传真: /

地址: (略) 新 (略) 44号东北方向100米

3、监督机构名称: (略) 新埭镇农业农村办

联系人: 莫女士

联系电话: 0573-*

传真: /

地址: (略) 新埭镇新南街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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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埭镇农产品储存冷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 招标项目编号: FXDPH-2024-2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新埭镇农产品储存冷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产生新埭镇农产品储存冷库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1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购6间冷库配套防撞保护栏、桁架、冷库隔墙板和移动式堆垛货架等设施设备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及保修售后服务等。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无需落实;
2.2 ? 需要落实:
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2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2.3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1.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资料要求:(1)投标报名表;(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q.com)。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573-*;
4.招标文件售价:无。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4 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当湖 (略) 55号建工大厦A栋2101室(浙江 (略) 平湖分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略) 当湖 (略) 55号建工大厦A栋2101室(浙江 (略) 平湖分公司),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出席)。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 (略)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573-*

传真: 0573-*

地址: (略) (略) 55号建工大厦A幢2101室

2、采购人名称: 平湖 (略)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73-*

传真: /

地址: (略) 新 (略) 44号东北方向100米

3、监督机构名称: (略) 新埭镇农业农村办

联系人: 莫女士

联系电话: 0573-*

传真: /

地址: (略) 新埭镇新南街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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