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新硕仓储仓储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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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新硕仓储仓储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清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1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1

清苑区新硕仓储仓储部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

孙村乡小侯村南侧

*JB00014W*

1481.20

仓储用地

公告单位: (略) 清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清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1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1

清苑区新硕仓储仓储部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

孙村乡小侯村南侧

*JB00014W*

1481.20

仓储用地

公告单位: (略) 清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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