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GE过流保护装置等产品采购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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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GE过流保护装置等产品采购单一来源

公告类型
发布日期
2024-04-30
公告编号
2024-运营成本-009
截止日期
2024-05-07
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GE过流保护装置等产品采购
三、采购预算:560.*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过流保护装置等产品一批(附清单)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1. (略) 科 (略) 是本次采购清单内GE保护装置产品在上海地铁唯一授权参与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单位; 2.本次采购项目清单产品为上海地铁多 (略) 上使用的交流供电设备产品; 3.该产品产品在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8号线10号线、12号线上均有使用。该设备主要用于35kV交流供电系统的综保装置,给供电提供安全保障,考虑到既有设备为同一品牌的一致性和匹配性所带来的设备稳定性上的优势,以及评估更换其他品牌后,在软硬件层面安装匹配、设备之间的兼容性与原二次图纸不相同所带来的隐患等问题,同时该备件属于原厂原型号,建议延用该品牌,确保设备功能一致。 4.为保障系统整体的安全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一致性及稳定性,本次采购拟采用既有设备下的设备。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略) 科 (略)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 (略) (略) ; 地点: (略) (略) 588号1号楼103室; 受理电话:021-点击查看>>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 (略) 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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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4-30
公告编号
2024-运营成本-009
截止日期
2024-05-07
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GE过流保护装置等产品采购
三、采购预算:560.*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过流保护装置等产品一批(附清单)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1. (略) 科 (略) 是本次采购清单内GE保护装置产品在上海地铁唯一授权参与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单位; 2.本次采购项目清单产品为上海地铁多 (略) 上使用的交流供电设备产品; 3.该产品产品在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8号线10号线、12号线上均有使用。该设备主要用于35kV交流供电系统的综保装置,给供电提供安全保障,考虑到既有设备为同一品牌的一致性和匹配性所带来的设备稳定性上的优势,以及评估更换其他品牌后,在软硬件层面安装匹配、设备之间的兼容性与原二次图纸不相同所带来的隐患等问题,同时该备件属于原厂原型号,建议延用该品牌,确保设备功能一致。 4.为保障系统整体的安全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一致性及稳定性,本次采购拟采用既有设备下的设备。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略) 科 (略)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 (略) (略) ; 地点: (略) (略) 588号1号楼103室; 受理电话:021-点击查看>>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 (略) 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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