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和林格尔县中蒙医院执业登记前公示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和林格尔县中蒙医院执业登记前公示
根 (略) 区域卫生规划,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级审批、下放和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内政发[2014]58号)等规定,我局拟对和林格 (略) 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现将拟登记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级别与类别: (略) 。
二、医疗机构名称:和林格 (略) 。
三、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
四、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五、法定代表人:郝锋,主要负责人:郝锋。
六、医疗机构床位设置:床位数100,牙椅数2。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门诊)、儿科、口腔科、精神卫生专业(门诊)、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蒙医学、中西医结合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和林格 (略) 以上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事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于公示正式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 (略)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文教卫体科
受理电话:0471-*
(略)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4月26日
根 (略) 区域卫生规划,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级审批、下放和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内政发[2014]58号)等规定,我局拟对和林格 (略) 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现将拟登记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级别与类别: (略) 。
二、医疗机构名称:和林格 (略) 。
三、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
四、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五、法定代表人:郝锋,主要负责人:郝锋。
六、医疗机构床位设置:床位数100,牙椅数2。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门诊)、儿科、口腔科、精神卫生专业(门诊)、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蒙医学、中西医结合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和林格 (略) 以上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事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于公示正式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 (略)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文教卫体科
受理电话:0471-*
(略)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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