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化学新药项目
1类化学新药项目
项目名称 | 1类化学新药5-FUMCL项目 | 项目编号 | Z* |
项目类型 | 技术转让 | ||
挂牌起始日 | 2024-04-30 | 挂牌截止日 | 2024-05-30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是 | 技术成果数量 | 3 |
标的名称 | 1类化学新药5-FUMCL项目 | ||
技术领域 |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 ||
标的权证类型 | 专利 |
权证编号 | 序号 | 名称 | 权证编号 | 申请日 | 授权日 | 失效日 |
1 | 一种含笑内酯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ZL*.9 | 2018-05-07 | 2020-04-07 | 2038-05-07 | |
2 | 一种特异性靶向NLRP3炎症小体抑制剂的用途 | *.0 | 2023-04-28 | |||
3 | A specific inhibitor of NLRP3inflammasome and its use | PCT/CN2023/* | 2023-10-12 |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面上项目*,*,*,*,*。 | ||
项目阶段 | 研制 | ||
技术成熟度(TRL) | TRL3 | 通过分析和实验研究.对应用设想进行物理验证。 | |
样品/样机 | 无 |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
项目简介 |
| ||
技术效果与指标 | 1. 在MSU诱导的腹膜炎和关节炎中,通过对血清和组织炎症因子IL-1β,IL-18,IL-6释放水平及关节肿胀程度检测,结果显示1类化学新药5-FUMCL表现出较好的抗炎作用。 2. 在LPS诱导的猪脓毒症模型实验中,通过对血清炎症因子IL-1β释放水平及WBC, AST, Granulocytes, Lymphocytes,组织的病理学检测,结果显示1类化学新药5-FUMCL表现出较好的抗炎作用。 上述结果表明其在炎症性疾病中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应用潜力。 |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为炎症相关疾病如炎症性肠病、关节炎等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新药 | ||
技术评估内容 | |||
技术团队名称 | 空军军医大学药学系秦向阳教授课题组 | ||
技术团队人数 | 10人以下 | ||
技术团队简介 | 本项目研发团队为空军军医大学药学系秦向阳教授课题组。团队主要成员包括空军军医大学航空航天医学系张星教授,柳絮云副教授,空军军医大学 (略) 博士生导师胡兴斌副主任医师、副教授,陈要臻副研究员。本团队致力于创新型NLRP3靶向抑制剂的发现与转化医学研究。团队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分课题、国自然等科研项目10多项,在Cardiovasc Res,Nat Commun,J Sport Health Sci,Clin Transl Med, EBioMedicine,Eur J Med Chem等 SCI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0余项。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秦向阳 |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 |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秦向阳,男,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药学系教授,科研方向为抗炎、抗感染活性小分子化合物的发现、药物作用新靶点和作用机制与转化医学研究。先后获国自然等6项课题经费资助。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Clin Transl Med,EBioMedicine, Org Lett, Eur J Med Chem等SCI期刊发表JCRQ1论文9篇,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6项。2016年获第二届陕西省化学优秀青年奖。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 ||
法律意见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涉及的技术成果所有权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已授权委托中国融 (略) (略) (以下简 (略) )代为处置本项目技术成果,参与交易洽谈,并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等事项。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中国融 (略) (略) | |
注册地(地址) | (略) 海 (略) *63号1号楼3层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 | 批准文件:(2024)校科呈字第63号 |
交易类型 | 转让 | ||
转让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 * |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 否 | ||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付款要求 |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人民币*元(其中转让费人民币*元+共同实施费人民币*元); 第二期: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即: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自《受理通知书》载明的受理缴费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完成临床试验申请单位变更后15日内支付专利转让费*元。 具体付款时间及条件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为技术包整体转让项目,受让方需受让标的所包含的所有技术成果。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管理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本项目的风险,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6、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7、《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8、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9、受让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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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挂牌到期之日17时前),意向受让方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保证金结算账户(户名:上 (略) ,帐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逾期无效。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技术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组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组织交易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20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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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类化学新药 5-FUMCL”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风险告知书.pdf |
项目名称 | 1类化学新药5-FUMCL项目 | 项目编号 | Z* |
项目类型 | 技术转让 | ||
挂牌起始日 | 2024-04-30 | 挂牌截止日 | 2024-05-30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是 | 技术成果数量 | 3 |
标的名称 | 1类化学新药5-FUMCL项目 | ||
技术领域 |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 ||
标的权证类型 | 专利 |
权证编号 | 序号 | 名称 | 权证编号 | 申请日 | 授权日 | 失效日 |
1 | 一种含笑内酯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ZL*.9 | 2018-05-07 | 2020-04-07 | 2038-05-07 | |
2 | 一种特异性靶向NLRP3炎症小体抑制剂的用途 | *.0 | 2023-04-28 | |||
3 | A specific inhibitor of NLRP3inflammasome and its use | PCT/CN2023/* | 2023-10-12 |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面上项目*,*,*,*,*。 | ||
项目阶段 | 研制 | ||
技术成熟度(TRL) | TRL3 | 通过分析和实验研究.对应用设想进行物理验证。 | |
样品/样机 | 无 |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
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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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效果与指标 | 1. 在MSU诱导的腹膜炎和关节炎中,通过对血清和组织炎症因子IL-1β,IL-18,IL-6释放水平及关节肿胀程度检测,结果显示1类化学新药5-FUMCL表现出较好的抗炎作用。 2. 在LPS诱导的猪脓毒症模型实验中,通过对血清炎症因子IL-1β释放水平及WBC, AST, Granulocytes, Lymphocytes,组织的病理学检测,结果显示1类化学新药5-FUMCL表现出较好的抗炎作用。 上述结果表明其在炎症性疾病中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应用潜力。 |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为炎症相关疾病如炎症性肠病、关节炎等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新药 | ||
技术评估内容 | |||
技术团队名称 | 空军军医大学药学系秦向阳教授课题组 | ||
技术团队人数 | 10人以下 | ||
技术团队简介 | 本项目研发团队为空军军医大学药学系秦向阳教授课题组。团队主要成员包括空军军医大学航空航天医学系张星教授,柳絮云副教授,空军军医大学 (略) 博士生导师胡兴斌副主任医师、副教授,陈要臻副研究员。本团队致力于创新型NLRP3靶向抑制剂的发现与转化医学研究。团队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分课题、国自然等科研项目10多项,在Cardiovasc Res,Nat Commun,J Sport Health Sci,Clin Transl Med, EBioMedicine,Eur J Med Chem等 SCI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0余项。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秦向阳 |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 |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秦向阳,男,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药学系教授,科研方向为抗炎、抗感染活性小分子化合物的发现、药物作用新靶点和作用机制与转化医学研究。先后获国自然等6项课题经费资助。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Clin Transl Med,EBioMedicine, Org Lett, Eur J Med Chem等SCI期刊发表JCRQ1论文9篇,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6项。2016年获第二届陕西省化学优秀青年奖。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 ||
法律意见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涉及的技术成果所有权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已授权委托中国融 (略) (略) (以下简 (略) )代为处置本项目技术成果,参与交易洽谈,并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等事项。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中国融 (略) (略) | |
注册地(地址) | (略) 海 (略) *63号1号楼3层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 | 批准文件:(2024)校科呈字第63号 |
交易类型 | 转让 | ||
转让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 * |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 否 | ||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付款要求 |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人民币*元(其中转让费人民币*元+共同实施费人民币*元); 第二期: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即: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自《受理通知书》载明的受理缴费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完成临床试验申请单位变更后15日内支付专利转让费*元。 具体付款时间及条件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为技术包整体转让项目,受让方需受让标的所包含的所有技术成果。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管理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本项目的风险,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6、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7、《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8、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9、受让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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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挂牌到期之日17时前),意向受让方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保证金结算账户(户名:上 (略) ,帐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逾期无效。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技术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组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组织交易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20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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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类化学新药 5-FUMCL”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风险告知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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