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 (略) 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了解符合条件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决定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抽样调查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抽样调查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工作从2024年4月30日开始,截止到2024年5月20日结束。
二、抽样调查内容及方式
(一)调查范围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薪收入群体。
(二)调查条件
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认购,保障对象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1)保障对象 (略) 城区(六城区及综改区)的常住户口(包括集体户口), (略) 城区(六城区及综改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2)保障对 (略) 拥有产权住房(含住宅、公寓、商业、办公等房屋),且未享受过(或已腾退)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
(三)调查方式
此次抽样调查工作采取填写调查表的方式进行(通过微信小程序填写提交)。5月20日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职工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参与调查,登记信息。
咨询人:高浩冉,电话:*
冯城伟,电话:*
附件:图片1.jpg
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2024年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