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10:16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琛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392 3369 | ||
采购单位 |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郑东新 (略) 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 0371-6627 05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丰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琛之 010-8392 3369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docx |
(略) 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BA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琛之
项目联系电话:010-8392 33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 0371-6627 05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琛之 010-8392 3369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
2.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3.采购人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
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6.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媒体位置:郑州高铁东站三楼候车厅北进站口墙面灯箱;媒体形式:灯箱;媒体数量:1块;媒体编号:ZZD-NQ-124;媒体尺寸:5.945m*2.345m*1面
7.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8.拟采购供应商名称: (略) (略)
9.拟采购供应商地址: (略)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A3幢第18层
10.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进出银办发〔2022〕249号)规定“以前年度已进行单一来源论证的同一采购项目,如采购需求、 (略) 场环境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经审核通过后,可参考以前年度的论证意见及公示情况,”本项目与以前年度相比各方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再进行单一来源论证。
1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针对以前年度“2021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已进行了论证。
经论证,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且单一来源理由充分。具体理由如下:
(略) (略) 拥有郑州东站候车厅内南北进站口中心处服务台LED大屏和郑州东站北进站口内嵌灯箱(媒体编号:ZZD-NQ-124)的广告独家代理发布权,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进出银办发〔2022〕249号)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沿用以前专家论证的结论,不再组织专家论证。
2021年度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1。
12.公示期: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1日,共计5个工作日。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过期递交不予受理,书面文件包括: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异议单位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意见(如有);
若异议材料通过审核,能够准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承诺函(非不可抗力不得放弃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否则将被列入中国进出口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录);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3.采购需求见附件2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10:16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琛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392 3369 | ||
采购单位 |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郑东新 (略) 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 0371-6627 05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丰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琛之 010-8392 3369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docx |
(略) 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BA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琛之
项目联系电话:010-8392 33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 0371-6627 05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琛之 010-8392 3369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
2.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3.采购人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
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6.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2024年下半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媒体位置:郑州高铁东站三楼候车厅北进站口墙面灯箱;媒体形式:灯箱;媒体数量:1块;媒体编号:ZZD-NQ-124;媒体尺寸:5.945m*2.345m*1面
7.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8.拟采购供应商名称: (略) (略)
9.拟采购供应商地址: (略)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A3幢第18层
10.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进出银办发〔2022〕249号)规定“以前年度已进行单一来源论证的同一采购项目,如采购需求、 (略) 场环境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经审核通过后,可参考以前年度的论证意见及公示情况,”本项目与以前年度相比各方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再进行单一来源论证。
1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针对以前年度“2021年郑州东站灯箱广告租赁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已进行了论证。
经论证,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且单一来源理由充分。具体理由如下:
(略) (略) 拥有郑州东站候车厅内南北进站口中心处服务台LED大屏和郑州东站北进站口内嵌灯箱(媒体编号:ZZD-NQ-124)的广告独家代理发布权,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进出银办发〔2022〕249号)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沿用以前专家论证的结论,不再组织专家论证。
2021年度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1。
12.公示期: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1日,共计5个工作日。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过期递交不予受理,书面文件包括: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异议单位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意见(如有);
若异议材料通过审核,能够准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承诺函(非不可抗力不得放弃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否则将被列入中国进出口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录);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3.采购需求见附件2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