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次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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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首次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的公示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 (略) 第709号令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7号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等法规规章规定,甘肃联治 (略) 向我局递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许可证号

单位名称

种类和范围

许可事项

--

甘肃联治 (略)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首次申领


现予以公示,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 (略) 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监督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核发。

联系地址: (略) 区环保综合办公楼4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6日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 (略) 第709号令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7号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等法规规章规定,甘肃联治 (略) 向我局递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许可证号

单位名称

种类和范围

许可事项

--

甘肃联治 (略)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首次申领


现予以公示,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 (略) 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监督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核发。

联系地址: (略) 区环保综合办公楼4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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