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随车吊、微型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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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随车吊、微型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略) 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随车吊、微型车采购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随车吊、微型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北票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5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随车吊、微型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随车吊:1辆,微型车:1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及调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7日至8:30时 至2024年5月9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辽宁 (略) 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线上

六、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或线上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登*辽宁 (略)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应在辽宁 (略)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3. 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现场解密(供应商需 (略) 络环境的不确定性),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特殊原因除外):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双河管 (略) 金河小区82号

联 系 人:高志宇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3段22号

邮箱地址:*@*63.com

开 户 名: (略) (略) 北票分中心

开 户 行:朝阳银行北票支行

账 号:*9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玉丽

电  话:0421-*

(略) 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随车吊、微型车采购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随车吊、微型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北票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5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随车吊、微型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随车吊:1辆,微型车:1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及调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7日至8:30时 至2024年5月9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辽宁 (略) 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线上

六、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或线上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登*辽宁 (略)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应在辽宁 (略)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3. 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现场解密(供应商需 (略) 络环境的不确定性),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特殊原因除外):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双河管 (略) 金河小区82号

联 系 人:高志宇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3段22号

邮箱地址:*@*63.com

开 户 名: (略) (略) 北票分中心

开 户 行:朝阳银行北票支行

账 号:*9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玉丽

电  话: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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