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4月1日-4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南通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4月1日-4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3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
附件:《 (略)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搬迁置换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启秀中学滨江校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R*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略) 水利局
2024年5月1日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3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
附件:《 (略)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搬迁置换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启秀中学滨江校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R*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略) 水利局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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