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泰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四施工分部沥青碎石、石粉材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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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泰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四施工分部沥青碎石、石粉材料招标公告


(略) (略) 拟对承建的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四施工分部所需的沥青碎石、石粉材料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

(略) (略) 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四施工分部所需的沥青碎石、石粉材料物资采购及其相关的一切服务。本次招标预计总数量:沥青碎石、石粉共计16.7万吨,共1个包件,其中沥青碎石12.024万吨、石粉4.676万吨。(具体明细及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纳税人身份的碎石材料生产商;有生产产家股东或合伙人证明的供应商;有产家经销授权及保供协议的供应商;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且材料生产商或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垫资能力不低于800万元;

3、投标人投标的相应材料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 (略) 、市的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及设计试验的要求。

4、碎石材料厂家或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和较强技术力量;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须提供网站( http://**.cn)查询截图)。

9、投标人须确保碎石材料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图纸的要求,如投标人送达的碎石超过三次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并终止与招标人的合同。

三、符合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单位,在投标申请截止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扫描发至招标公告指定电子邮箱并告知联系人(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信息表(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开票信息(需盖公章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生产厂家要求:经招标人实验检测单位前期走访调查以及现场取样,本次招标材料原材料生产场家限定如下:攸县黄丰桥镇李玉兰石料矿、 (略) 娄星区海润采石场、衡山县开云镇佳禾采石场、 (略) 娄星区坝塘村坝塘采石场, (略) 湘乡 (略) ,投标人生产厂家如超出上述限定范围(未经*方试验检测单位合格的单位)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合作协议);

5、具有足够的运输队*不少于2家,共计车辆不少于40台或拥有具备相应能力的长期合作单位(框架协议)。

6、供应商参与投标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依托生产商的资质、经销授权书、同意保供承诺书。

7、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申请书截止之日前,将拟投标货物的样品送达至本公告指定地点(样品送达两份,招标人项目进行检测)

四、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 **日 至**日17:30 时(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五、对所有提交报名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向所有投标报名的单位发出投标报名回函。

六、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路桥6号办公楼101室

联系人:汤世雷 电话:* QQ:*@*q.com

附件:投标申请书

(略) (略)

**日



(略) (略) 拟对承建的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四施工分部所需的沥青碎石、石粉材料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

(略) (略) 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四施工分部所需的沥青碎石、石粉材料物资采购及其相关的一切服务。本次招标预计总数量:沥青碎石、石粉共计16.7万吨,共1个包件,其中沥青碎石12.024万吨、石粉4.676万吨。(具体明细及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纳税人身份的碎石材料生产商;有生产产家股东或合伙人证明的供应商;有产家经销授权及保供协议的供应商;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且材料生产商或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垫资能力不低于800万元;

3、投标人投标的相应材料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 (略) 、市的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及设计试验的要求。

4、碎石材料厂家或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和较强技术力量;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须提供网站( http://**.cn)查询截图)。

9、投标人须确保碎石材料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图纸的要求,如投标人送达的碎石超过三次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并终止与招标人的合同。

三、符合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单位,在投标申请截止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扫描发至招标公告指定电子邮箱并告知联系人(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信息表(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开票信息(需盖公章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生产厂家要求:经招标人实验检测单位前期走访调查以及现场取样,本次招标材料原材料生产场家限定如下:攸县黄丰桥镇李玉兰石料矿、 (略) 娄星区海润采石场、衡山县开云镇佳禾采石场、 (略) 娄星区坝塘村坝塘采石场, (略) 湘乡 (略) ,投标人生产厂家如超出上述限定范围(未经*方试验检测单位合格的单位)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合作协议);

5、具有足够的运输队*不少于2家,共计车辆不少于40台或拥有具备相应能力的长期合作单位(框架协议)。

6、供应商参与投标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依托生产商的资质、经销授权书、同意保供承诺书。

7、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申请书截止之日前,将拟投标货物的样品送达至本公告指定地点(样品送达两份,招标人项目进行检测)

四、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 **日 至**日17:30 时(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五、对所有提交报名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向所有投标报名的单位发出投标报名回函。

六、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路桥6号办公楼101室

联系人:汤世雷 电话:* QQ:*@*q.com

附件:投标申请书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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