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采购招标项目二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采购招标项目二次

吉林 (略) 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JLSH-2024-WZ-0066-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醇 石灰石粉(2024年度)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吉林 (略) ,招标项目已经过吉林 (略)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灰石粉, 适 (略) 1#、2#、3#锅炉烟气脱硫装置,以连续方式加入到运行锅炉炉膛中,用于烟气脱硫。

2.2招标范围:石灰石粉,数量:26000吨(数量为框架协议暂估数量,实际送货结算以买方需求为准)。

2.3技术要求: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日-**日。按招标人月计划执行。

2.5交货地点:吉林 (略) ,直达装置现场。

2.6质保期: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2.7最高投标限价:286万元人民币。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 (略) 场价格涨落影响,报价应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8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月结算方式:本月计划全部到货,验收合格、收到发票,月末前财务挂账,隔2月付清全款。

2.9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明确承诺具备从接到通知发货1天内实际到货的能力和条件;

(2)交货要求:汽运罐车交货。需配备汽车自卸泵、卸车胶管及快速接头等设施,具有自卸功能;

(3)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框架协议产品,签订**日-**日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 (略) 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 (略) 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 (略) 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该品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并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人应提供**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能够满足招标物资技术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3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2)业绩范围:在国内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装置的使用业绩。

(3)业绩数量:至少提供每年1个用户企业的业绩证明文件。

(4)业绩证明文件:年用量、使用效果及联系人等有效内容。

a.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b.投标人需提供1家企业(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每年累计每年20000吨以上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按年度逐笔累计业绩表,合同和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查验的需要。

c.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由用户企业出具。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3.5信誉要求:

(1)近3年内(**日至今)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信息为准;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条件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存在失信行为的, (略) 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发生失信行为的投标人进行考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日23时59分至截止时间**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日8时30分,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 (略) 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 (略) 准入、备案,需要按照《 (略) 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00010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 (略)

地 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孙树强

联系方式:0432-*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 李春男

电 话: 0432-*

电子邮件: *@*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附件1:燃料*醇石灰石粉技术规格书.doc
,吉林,吉林

吉林 (略) 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JLSH-2024-WZ-0066-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醇 石灰石粉(2024年度)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吉林 (略) ,招标项目已经过吉林 (略)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灰石粉, 适 (略) 1#、2#、3#锅炉烟气脱硫装置,以连续方式加入到运行锅炉炉膛中,用于烟气脱硫。

2.2招标范围:石灰石粉,数量:26000吨(数量为框架协议暂估数量,实际送货结算以买方需求为准)。

2.3技术要求: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日-**日。按招标人月计划执行。

2.5交货地点:吉林 (略) ,直达装置现场。

2.6质保期: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2.7最高投标限价:286万元人民币。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 (略) 场价格涨落影响,报价应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8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月结算方式:本月计划全部到货,验收合格、收到发票,月末前财务挂账,隔2月付清全款。

2.9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明确承诺具备从接到通知发货1天内实际到货的能力和条件;

(2)交货要求:汽运罐车交货。需配备汽车自卸泵、卸车胶管及快速接头等设施,具有自卸功能;

(3)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框架协议产品,签订**日-**日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 (略) 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 (略) 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 (略) 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该品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并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人应提供**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能够满足招标物资技术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3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2)业绩范围:在国内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装置的使用业绩。

(3)业绩数量:至少提供每年1个用户企业的业绩证明文件。

(4)业绩证明文件:年用量、使用效果及联系人等有效内容。

a.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b.投标人需提供1家企业(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每年累计每年20000吨以上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按年度逐笔累计业绩表,合同和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查验的需要。

c.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由用户企业出具。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3.5信誉要求:

(1)近3年内(**日至今)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信息为准;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条件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存在失信行为的, (略) 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发生失信行为的投标人进行考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日23时59分至截止时间**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日8时30分,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 (略) 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 (略) 准入、备案,需要按照《 (略) 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00010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 (略)

地 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孙树强

联系方式:0432-*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 李春男

电 话: 0432-*

电子邮件: *@*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附件1:燃料*醇石灰石粉技术规格书.doc
,吉林,吉林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