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共服务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湖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楼村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圳美残疾人驿站服务评估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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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共服务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湖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楼村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圳美残疾人驿站服务评估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共服务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湖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楼村社区

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圳美残疾人驿站

服务评估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年5 月6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湖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楼村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圳美残疾人驿站服务评估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按项目需求提供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294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共服务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陈华蓉)

联系电话: 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日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 (略) 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共服务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湖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楼村社区

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圳美残疾人驿站

服务评估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年5 月6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湖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楼村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圳美残疾人驿站服务评估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按项目需求提供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294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共服务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陈华蓉)

联系电话: 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日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 (略) 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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