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材公司叉车技改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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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材公司叉车技改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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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钛材公司叉车技改设备公开招标PGWZMYHGZHD*招标人为攀钢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钛材公司叉车技改设备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业绩要求:提供**日至**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有效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一、 有效投标条件:1、接受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及授权代理商投标。授权代理商(生产商或流通商)须上传生产企业直接授权的有效代理证书,代理证书有效期必须为一年及以上,不接受项目临时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营业执照等、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 (略) (略) 级的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禁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址http://**)已被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7、投标时,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投标无效。8、投标方须作好投标文件,技术附件须盖章后上传招标网。9、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报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二、 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要求:1、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授权(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资料) (略) 投标,接受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注册的资金均要求200万元及以上。2、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类似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业绩。3、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参 (略) 有效授权委托书。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23时45分**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0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 (略)

招标公司: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东区大渡口街87号

地址:

(略) (略) 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廖建军

联系人:

姜艳

电话:

0812-*

电话:

081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略) 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 (略) (略) 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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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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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钛材公司叉车技改设备公开招标PGWZMYHGZHD*招标人为攀钢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钛材公司叉车技改设备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业绩要求:提供**日至**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有效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一、 有效投标条件:1、接受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及授权代理商投标。授权代理商(生产商或流通商)须上传生产企业直接授权的有效代理证书,代理证书有效期必须为一年及以上,不接受项目临时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营业执照等、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 (略) (略) 级的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禁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址http://**)已被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7、投标时,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投标无效。8、投标方须作好投标文件,技术附件须盖章后上传招标网。9、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报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二、 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要求:1、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授权(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资料) (略) 投标,接受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注册的资金均要求200万元及以上。2、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类似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业绩。3、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参 (略) 有效授权委托书。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23时45分**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0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 (略)

招标公司: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东区大渡口街87号

地址:

(略) (略) 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廖建军

联系人:

姜艳

电话:

0812-*

电话:

081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略) 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 (略) (略) 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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