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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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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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FZC-W-1-24-03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45.*元(含税),招标人为 (略) 诸城复烤厂。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3.出具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上年度审计如尚未完成,应附加
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并提供上上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或成立一年但未完成年度审计
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4.自2023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成立时间不足以满足要
求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05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
4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中国 (略)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7.投标人自2021年03月0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提供
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对所投标包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0.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 (略) 等投
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任何
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入围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
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2、招标人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
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
单”管理。
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供应商:
(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2
(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不满*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
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
购项目。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中标
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合同部分或全部
的权利或义务的,应返还招标人所有支付的款项。若相关第三方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
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
用、律师费用、保全保险费用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其一)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携
带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
将投标人相关信息(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发送到代
理机构邮箱:*@*63.com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告知,邮件名称命名为:诸城复烤厂
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项目~“投标单位名称”否则后果自负。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成
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略) (济南历城区唐治东八
区企业公馆B1号楼)。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
金须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6:00时前交纳。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账为准)提交,必
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各注所投项目编号,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
接收。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济南燕山支行:账号:

*34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诸城复烤厂一楼开标室( (略) (略) (略)
140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诸城复烤厂一楼开标室( (略) (略) (略)
140号)
七、其他
1.本项目为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项目,共1个标包:
2.本项目总控制价为45.*元(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
价处理。
3.采购内容: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投标人可在该基础上竞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诸城复烤厂

址: (略) (略) (略) 140号
联系人:/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址:济南历城区唐冶东八区企业公馆B1号楼
联系人:侯国超

话:
*
电子邮件:*@*63.con
、标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a轻
(签名)
代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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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FZC-W-1-24-03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45.*元(含税),招标人为 (略) 诸城复烤厂。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3.出具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上年度审计如尚未完成,应附加
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并提供上上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或成立一年但未完成年度审计
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4.自2023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成立时间不足以满足要
求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05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
4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中国 (略)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7.投标人自2021年03月0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提供
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对所投标包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0.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 (略) 等投
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任何
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入围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
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2、招标人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
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
单”管理。
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供应商:
(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2
(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不满*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
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
购项目。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中标
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合同部分或全部
的权利或义务的,应返还招标人所有支付的款项。若相关第三方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
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
用、律师费用、保全保险费用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其一)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携
带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
将投标人相关信息(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发送到代
理机构邮箱:*@*63.com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告知,邮件名称命名为:诸城复烤厂
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项目~“投标单位名称”否则后果自负。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成
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略) (济南历城区唐治东八
区企业公馆B1号楼)。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
金须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6:00时前交纳。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账为准)提交,必
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各注所投项目编号,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
接收。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济南燕山支行:账号:

*34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诸城复烤厂一楼开标室( (略) (略) (略)
140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诸城复烤厂一楼开标室( (略) (略) (略)
140号)
七、其他
1.本项目为诸城复烤厂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项目,共1个标包:
2.本项目总控制价为45.*元(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
价处理。
3.采购内容:加工车间除尘系统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投标人可在该基础上竞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诸城复烤厂

址: (略) (略) (略) 140号
联系人:/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址:济南历城区唐冶东八区企业公馆B1号楼
联系人:侯国超

话:
*
电子邮件:*@*63.con
、标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a轻
(签名)
代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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