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公园游乐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山公园游乐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山公园游乐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山公园游乐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35号金如意商务11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K-2024-59
项目名称:海山公园游乐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程范围:本次游乐场升级改造面积约2500平方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租能力。
2、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项目的投标;存在违约行为或法律纠纷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 2024年05月13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35号金如意商务1103室
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份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 日 09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35号金如意商务1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35号金如意商务1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意向承租方与*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需提供《项目规划运营方案》,*方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城市建设需要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方应服从*方监督管理,遵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 (略) 公园绿地经营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营。
4、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2月25日颁布实施的《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者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1)擅自转让、分包经营项目;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3)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4)因经营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经营服务;
(5)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
(6)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他用途;
(7)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搭建经营设施;
(8)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
(9)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
(10)法律、 (略) 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经营者出现以上行为,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方整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财产,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 (略) 鹿泉区海山公园
地 址: 鹿泉 (略)
联系方式: 赵主任*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 (略)
地 址: (略) 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A座1109室
联系方式: 王卓云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卓云
电 话: 0311-*
海山公园游乐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山公园游乐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35号金如意商务11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K-2024-59
项目名称:海山公园游乐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程范围:本次游乐场升级改造面积约2500平方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租能力。
2、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项目的投标;存在违约行为或法律纠纷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 2024年05月13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35号金如意商务1103室
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份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 日 09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35号金如意商务1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35号金如意商务1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意向承租方与*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需提供《项目规划运营方案》,*方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城市建设需要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方应服从*方监督管理,遵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 (略) 公园绿地经营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营。
4、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2月25日颁布实施的《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者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1)擅自转让、分包经营项目;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3)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4)因经营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经营服务;
(5)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
(6)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他用途;
(7)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搭建经营设施;
(8)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
(9)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
(10)法律、 (略) 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经营者出现以上行为,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方整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财产,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 (略) 鹿泉区海山公园
地 址: 鹿泉 (略)
联系方式: 赵主任*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 (略)
地 址: (略) 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A座1109室
联系方式: 王卓云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卓云
电 话: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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