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公安武清分局4G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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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公安武清分局4G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公安武清分局4G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执法记录仪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武清分局
行政区域 武清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17:0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网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武清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武清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邢先生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项目概况

公安武清分局4G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安武清分局4G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开标前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开标前任意2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开标前近一个月社保中心单独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开标当日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与项目联系人电话联系, (略) 上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事宜。电汇(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投标人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的PDF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以邮 (略) 邮箱(*@*63.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须提供联系人及电话,由项目负责人对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送电子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或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公安局武清分局、天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必须以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帐户转出。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单位名称:天津 (略)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天津武清支行 开户行账号:*9055 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用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武清分局     

地址: (略) 武清区        

联系方式:邢先生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联系方式:王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公安武清分局4G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执法记录仪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武清分局
行政区域 武清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17:0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网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武清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武清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邢先生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项目概况

公安武清分局4G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安武清分局4G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开标前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开标前任意2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开标前近一个月社保中心单独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开标当日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与项目联系人电话联系, (略) 上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事宜。电汇(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投标人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的PDF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以邮 (略) 邮箱(*@*63.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须提供联系人及电话,由项目负责人对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送电子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或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公安局武清分局、天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必须以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帐户转出。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单位名称:天津 (略)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天津武清支行 开户行账号:*9055 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用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武清分局     

地址: (略) 武清区        

联系方式:邢先生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            

联系方式:王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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