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大屏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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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吉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大屏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革吉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大屏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革吉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大屏改造项目(采购标的)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和谐巷81号-西藏海顺 (略) 获取询价文件,并于**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ZB-ALHS-GJ*

项目名称:革吉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大屏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整)

采购需求:LED室内全彩显示屏9.83㎡、显示屏独立主控6台、大屏控制器1台等内容。 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4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

报名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和谐巷81号-西藏海顺 (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和谐巷81号-西藏海顺 (略)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上刊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一)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明(被 (略) 的员工,提供劳务合同、社保等证明材料);

(二)公司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记录截图;

(四)第二条投标人资格所要求的资料;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05月)缴纳社保证明和纳税凭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同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报名后留存。

6.2如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开标前5天与西藏海顺 (略) 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革吉县公安局

地 址:阿里地区革吉县

项目联系人:嘎玛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海顺 (略)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和谐巷81号 

联系方式:尉克震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尉克震

电 话:*

西藏海顺 (略)  

**日


革吉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大屏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革吉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大屏改造项目(采购标的)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和谐巷81号-西藏海顺 (略) 获取询价文件,并于**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ZB-ALHS-GJ*

项目名称:革吉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大屏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整)

采购需求:LED室内全彩显示屏9.83㎡、显示屏独立主控6台、大屏控制器1台等内容。 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4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

报名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和谐巷81号-西藏海顺 (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和谐巷81号-西藏海顺 (略)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上刊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一)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明(被 (略) 的员工,提供劳务合同、社保等证明材料);

(二)公司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记录截图;

(四)第二条投标人资格所要求的资料;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05月)缴纳社保证明和纳税凭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同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报名后留存。

6.2如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开标前5天与西藏海顺 (略) 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革吉县公安局

地 址:阿里地区革吉县

项目联系人:嘎玛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海顺 (略)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和谐巷81号 

联系方式:尉克震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尉克震

电 话:*

西藏海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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